四是整个光煤互补发电基地由一个公司管理,节省管理费用,并可统筹协调优先保障太阳能热发电,充分利用清洁的太阳能。
当然,实施光煤互补发电,也需要解决一些问题,如太阳能热发电和火电机组抽汽的参数匹配问题,太阳能热发电量计量问题,太阳能热电站和煤电机组距离较长、增加投资及损失问题。
综上,在煤电基地建设光煤互补发电项目是可行的。举例来说,哈密大南湖煤电基地可依托哈郑±800千伏特高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1000万吨/年煤矿+4×66万千瓦火电+2×13.5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其基本模型为:光热项目拟选址于哈密电厂4×66万千瓦工程东侧约0.5公里戈壁滩上,一期建设单台13.5万千瓦塔式熔盐光热示范项目,通过优化镜场及机组布置实现煤电机组至光热机组辅汽管道及公共设施距离最短,运行中利用煤电机组辅汽维持无光期光热机组连续运行,可实现光热电站年等效利用小时数2820小时,并由一个公司统筹管理、运营,充分发挥清洁太阳能和煤炭化石能源的互补性。
其次,通过合理规范设计合资公司,实现太阳能热发电核心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及国产化。
通过建设部分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 目,鼓励国内大公司与掌握太阳能热发电核心技术和设备的国外公司在国内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应由国内企业控股。合理规范设计合资公司管控模式,通过核心技术、核心设备引进、消化吸收,最终实现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以及核心设备生产本地化,专利归合资公司所有,确保达到以市场换技术的目的。
再次,加强国家统一规划,避免无序、重复低效投资。
为避免太阳能热发电出现一哄而上的局面,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国家电力规划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电网企业、大型发电企业以及科研设计院等规划研究力量,制定国内太阳能热发电中长期电力发展战略,对总量、结构及布局根据不同技术路线、不同外部条件分层次、分阶段进行总体安排,避免无序、重复低效投资。
最后,合理制定太阳能热发电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
国家应借鉴风电和光伏产业发展经验,根据太阳能热发电各示范项目经济效益情况,合理制定太阳能热发电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并根据项目造价水平定期优化形成联动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投资积极性,并通过倒逼机制加快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缩短补贴时间,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