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局部地区出现了风电、光伏装机发电增长与消纳不匹配的情况,‘三北’地区弃风、弃光限电问题尤为突出。”时璟丽告诉记者,此次通过适当控制降价幅度、差别化调整各资源区电价水平、对已核准项目给予一定建设宽限期等措施,既可以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收益,又可以有效引导风电、光伏产业投资和项目合理布局,提高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
根据调价文件,2016年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但于2017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执行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这意味着,政策出台前已经核准的项目还有1年的建设期,对于风电建设而言,这一期限较为宽裕。对光伏则给了半年的建设期限,也较为合理。作为市场应激行为的“抢装潮”,尽管还是会如期而至,但也不至于“疯狂”。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调价后,一类资源区的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将在2018年降至每千瓦时0.44元,而降价后的燃煤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在每千瓦时0.4元左右,两者差距进一步缩小。可以预见的是,不管是上网电价还是资金补贴,未来国家对风电和光伏行业的扶持力度不会像起步期那样大了。毕竟,扶持的目的是为了最终能够摆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