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侵犯他人专利或知识产权的;
(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2《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一批物资集中规模招标采购项目资质业绩水平设置一览表》。
3.3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为准,交货期、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如技术规范书中的招标货物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货物清单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