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李仙江戈兰滩水电站一期工程增容及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江城县和绿春县界河李仙江
建设单位: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云南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项目概况:项目一期工程机组增容是将一期工程两台单机容量为120MW的发电机组增容至单机容量150MW,二期工程利用一期工程预留的第三台机组引水系统和机位,续建一台150MW发电机组,将电站装机规模增至3×150MW。项目建设不涉及土地征占、工程移民,不会改变戈兰滩水电站现有主体工程,不会改变水库特性参数及调节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根据江城县环保局和绿春县环保局出具的证明,施工期间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投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无废气产生,产生的固废有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及发电机组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抹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再经营地现有蓄水池二次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营地蔬菜浇灌,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妥善处置;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集中交由大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运营期新增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下泄的生态流量。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问卷调查、网上公示及现场粘贴公示形式开展。公众参与现场调查发放个人调查表69份,团体调查表14份,回收率均100%。
本次网络公示及粘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团体调查表的统计显示,除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表示工程建设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完善征转用手续后方可建设,其他参与调查的社会团体均标志同意本项目建设。而所有参与调查的公众也表示不反对本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