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
(一)发布背景
上文中提到价格机制和配套设施的落后是制约了天然气产业发展的两大因素。价格机制确是把“双刃剑”。在天然气价格没有与市场接轨时期,和其他能源相比的低价客观上促进了国内天然气市场的快速扩大。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从2006年开始进口天然气,仅5年时间,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就飙升至21%。可以说,我国天然气消费占比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进口量增长来支撑的,但由于近年来的进口采购与国内销售价格严重“倒挂”,让供应企业背上沉重负担,在客观上也阻碍了天然气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在出台《基础设施办法》后,改革天然气价格机制成了国家发改委的下一步目标。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作为理顺天然气价格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率先出台。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阶梯价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二)要点导读
阶梯气价制度是将用气量划分为若干阶梯,实行不同的价格。用气量越大,超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气价越高。这项制度是在保障绝大多数居民生活用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与传统的单一气价相比,阶梯气价可以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因此,为鼓励居民节约用气,公平负担,促进天然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阶梯价格意见》对各档气量和气价的确定作了原则性规定。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各档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档气价按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第二档气价按合理补偿成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第三档气价要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能够抑制过度消费。原则上,第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
《阶梯价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阶梯价格制度;已实行阶梯气价的城市,要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五、《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发布背景
治理大气污染是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的优势应用领域。3月24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促进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发改委、能源局、环保部联合制定《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大气防治方案》)。
(二)要点导读
《大气防治方案》是一个能源领域整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方案。具体到天然气领域,《大气防治方案》确定了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能源消费比重2015年达到7%以上,2017年9%以上。
在保障清洁能源供应方面,《大气防治方案》对天然气单独做了详细阐述。天然气增加供应的任务为:增加常规天然气生产,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推进煤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加快主干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储气和城市调峰设施建设;加强需求侧管理,优先保障民用气、供暖用气和民用、采暖的“煤改气”,有序推进替代工业、商业用途的燃煤锅炉、自备电站用煤。天然气增加供应的具体目标是:2015年,全国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2500亿立方米。2017年,全国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3300亿立方米。
《大气防治方案》特别强调了推广分布式供能。要求以城市、工业园区等能源消费中心为重点,加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2015年,力争建成1000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2017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达到3000万千瓦。2015年底前,重点在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安排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此外,推进“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计划,在江苏、浙江、河北等地选择中小城镇开展以LNG为基础的分布式能源试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大气防治方案》强调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涉及到天然气的具体包括:一是稳步推进天然气管网体制改革,促进管网公平接入和公平开放。明确政府与企业油气储备及应急义务和责任;二是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提高管网设施运营效率,促进油气市场有序发展;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价格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行天然气季节差价、阶梯气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气价政策;四是加大对分布式能源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支持力度,研究落实清洁供暖设施等补贴政策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