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委”确保运作公平透明
“如何让物品以及容器的制造、输入、贩卖业者负起回收责任呢?”曹芝宁告诉笔者,依“废弃物清理法”第16条规定,应缴费之制造业者应按当期营业量,输入业应向海关申报进口量,于每期营业税申报缴纳后15日内,依主管机关核定之费率,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作为资源回收管理基金。
而基金的受益方则是学校、社区、卖场、地方政府清洁队、民间宗教社会福利组织等,他们回收后,或送或卖,进入资源回收清除业者及再生产业业者渠道,这些处理业者经过稽核认证后,就可以向“基管会”回收基金中的“信托基金”依种类数量得到补贴。“这样,就避免了前一阶段回收渠道封闭,以及回收率造假等问题。”
但每一种物品要预收多少处理费?又要如何确定领补贴的回收体系业者没有弄虚作假?
为解决这两大问题,两个委员会应运而生:一是“费率审议委员会”,专门来核定每一种应回收项目的费率;二是“稽核认证公正团体评选委员会”,负责遴选一个民间专业团队,来稽核认证所有处理业者是否符合信托基金补贴。
这两个委员会,再加上基管会,都牵涉庞大的循环经济产业利益,以及产品生产、运销、回收对环境影响生命周期评估的专业性,还有以费率作为政策工具等的公平性,因此委员包括各利益相关方的代表,也包括环保团体NGO的代表,以透明方式,减少各方的质疑。笔者在寻访中了解到,台湾主妇联盟理事长陈曼丽女士,就是基管会委员之一。
据曹芝宁介绍,台湾资源回收基金公告的应回收废弃物项目分为容器与物品两大类,细分为14类33项(如让深圳头疼的回收玻璃瓶问题,就被列为容器类的第三种),废旧电池、光碟等有害垃圾位列其中,还包括废旧冰箱、电视、洗衣机、轮胎等可回收物。当然,这33种可回收物,都是回收价值相对较低的或处理难度较大的,像矿泉水瓶等回收价值高的物品,则不会列入基金补贴范畴。
回收基金的杠杆效应
曹芝宁告诉笔者,回收基金推行10多年来,对全台垃圾分类推进发挥了较大的杠杆作用。如向基金会缴纳回收处理费的企业家数,由1998年的2775 家增加至现在的15245家,回收处理企业由2002年之31家增加到现在的741家。
1998至2013年推动垃圾分类成效,应回收废弃物回收处理稽核认证量由28.8万吨提高至101.2万吨;全台资源回收率由5.8%提高至44.96%。
“过去的垃圾处理多是着重于末端的焚化和填埋,现在则是转变为‘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的前端处理。”曹芝宁举例说,目前的废弃物回收再利用,5个PET材质的保特瓶(矿泉水瓶)可以做成一个环保袋,3个PS材质的保丽龙餐盒可以做成一把尺,回收8万台电脑,可以产生1公斤的黄金。“透过资源回收,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成了新的资源,目前全台每年可达约1千亿新台币的产值,可谓真正地垃圾变黄金。”
谈到回收基金未来的目标,曹芝宁表示在资源回收工程化应用方面,将试行废玻璃及废轮胎沥青道路工程再利用计划,以展现资源化回收技术及其效益;回收基管会自结合社区民众、回收商、地方政府清洁队与回收基金等四者共同执行后,资源回收确已建立良性机制。未来,回收基管会将更积极地朝向垃圾全分类、零废弃的目标前进,真正实现循环型社会之愿景。
而在台湾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理事长赖伟杰看来,虽然资源回收基金多年来发挥了较大正能量,但也不可避免存在着短板。如资源回收基金处理的业务内容,只是针对政府已公告要回收的缴费项目进行处理,对于未公告回收的未缴费的一些项目的废弃物,则流落到垃圾处理场中了。如录放影机,因为在后端回收处理的回收系统一直无法建立起来,因此一直延宕没有公告回收,到现在整个商品已经被市场淘汰了,但以前销售的庞大数量,未来报废后该如何处理?
亮点
资源回收基金公开透明
台湾资源回收基金管理的最大亮点,是一切开支公开透明,不留死角,要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如2013年度除由信托基金补贴回收、处理业者办理经稽核认证之回收清除处理作业外,非营业基金部分各项工作计划开支情况,“基管会”是如此公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