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设施建设将适度超前
针对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提出“确保建设规模适度超前”,按“桩站先行”的要求,分类有序推进建设。《指导意见》和《发展指南》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能够满足500万辆电动汽车需求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这需要一个庞大的充电系统。
童光毅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测算,500万辆电动汽车需要48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和1.2万座充电站。另外,公交、出租、环卫用车还需8000多座专用换电站。
当前充电设施最大问题是覆盖面窄,车主通勤无法获得稳定电源保障。“在这方面,充电设施建设的基本思路是非常清晰的。”童光毅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充电设施重点建设区域为用户居住地、单位内部、公共服务领域、城市公共充电和城际快速充电等。其中以居住地和单位为主,童光毅透露,在48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中,自住小区安排了280万个,单位内部停车场150万个。仅这两项就占了所有建设计划的九成。
在自住小区建设方面,物业管理是很多车主安装充电桩遇到的难题。如何过物业这一关?童光毅表示,首先,全国性的正式示范文件即将出台,将成为安装充电桩的有力保障措施。其次,相关部门将鼓励和要求物业部门积极配合充电桩建设,在用电、消防和规划问题上给出明确政策,并积极沟通。
在单位建设方面,很多试点城市都在政府部门率先试点。以上海为例,截至去年底,上海市级党政机关配置的一般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已占近200辆;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40台,覆盖60%市级机关办公点。至今年底,80%以上市级机关办公点将安装充电设施,高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也在加快推进。
六问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