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2 提出修复目标值
参照重金属污染农田所在区域土壤中目标污染物的背景值含量和国家有关标准中规定的限值, 合理提出土壤目标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
6.2.2.3 确认修复区域和要求
确认前期重金属污染区域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提出的土壤修复区域,包括修复的面积、四周边界、污染土层厚度、修复区域内的种植耕作情况等。依据土壤目标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分析和评估需要修复的土壤量。
6.2.2.4 选择修复模式
根据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等级、修复目标及要求,选择确定修复总体思路、修复模式。
6.2.3 筛选修复技术
6.2.3.1 修复技术的初筛
根据重金属污染区域的土壤特性、污染特征、修复模式等,综合考察技术特点、目标重金属、修复效果、时间和成本等,初步定性筛选修复技术。
6.2.3.2 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
编制污染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包括:前言、污染场地概况(农田特征条件、重金属种类、污染程度、污染范围、污染源、建议修复目标值)、筛选和评价修复技术、修复技术实施技术方案、监测与分析方法(布点、采样方法、分析方法)、结论和建议。
必要时需进行实验室小试、现场中试和应用案例分析。
6.2.3.3 确定修复技术
对各备选修复技术进行综合比较,选择确定实用、经济、有效的修复技术,可以是一种修复技术,也可是多种修复技术的联合应用。
6.2.4 制定修复方案
6.2.4.1 制定技术路线 应反映出重金属污染区域的修复方法、修复工艺流程和具体步骤。
6.2.4.2 确定修复技术的工艺参数 包括修复材料投加量或比例、设备处理能力、处理所需时间、处理条件、能耗、处理面积等。
6.2.4.3 估算修复的工程量 涉及土壤处理和处置所需的工程量、现场中试的工程量、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土壤或植物等的无害化处置的工程量,以及方案涉及的其它工程量。
6.2.4.4 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计划 包括修复前、修复过程中和修复工程验收中的环境监测,二次污染监控,以及环保措施实行情况和修复目标完成情况。
6.2.4.5 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及应急安全计划
为保护重金属污染区域修复工程正常运行、周边居民的健康以及二次开发利用土地,必须分析污水灌溉情况、周边工厂和汽车尾气的排放特征等,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对于采取特殊技术的污染区域,如化学淋洗,必须分析修复活动结束后,污染区域土壤的维护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于环境影响可能较大的修复工程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应制定周密的场地修复工程应急安全计划,包括安全问题识别及相应的预防措施、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防护培训等。
7 采样与分析方法
7.1 采样
农田土壤重金属采样频次、布点、采样时间和方法按HJ/T 166标准执行。
7.2 分析方法
农田土壤重金属分析方法按GB 15618标准执行。
8 标准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