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目前应将重点放在四个方面的开放互联:分布式能源、风光储微网、需求侧管理与配电网。”曹军威解释。
无论《互联网+能源行动计划》最后如何规划,能源互联网的现实与愿景之间,还存在巨大的体制机制性鸿沟,而且在近期难以跨越。例如微电网示范工程属于毫无争议的能源互联网项目,但它的推广并不顺利。
“尽管‘十二五’期间我们提出要建设100座新能源示范城和30个微电网示范工程,但这一雄心勃勃的计划进展并不如人意。”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
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对记者指出,阻碍微电网示范工程推广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比较多,如果这些障碍不扫除,《互联网+能源行动计划》写得再漂亮,对现实都不会有太大触动。
“《互联网+能源行动计划》的政策目标是什么?我看目前并没有讨论清楚。”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希望不仅仅是为了完成总理提出来的实施“互联网+”的行政任务。
李俊峰指出,如果是为了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比例,那么当务之急是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来的“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
“推进能源互联网是必要的,但这一概念在资本市场的火爆是非理性的。”前述地方政府官员强调,建议国家能源局加快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一个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