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港口河海工程(港口、航道、通航建筑、水上交通);
(二十六)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生态建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噪声防治、污染修复工程);
(二十七)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卫生);
(二十八)建筑(含人防工程);
(二十九)城市规划;
(三十)综合经济;
(三十一)其他(旅游工程、商物粮、气象工程、国土资源、土地整理、减贫工程、移民工程、海洋工程、新能源等)。
附件3: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计委〔2000〕湘价房字第95号,按国家计委《工程咨询收费标准》(1999)1283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调整)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过程,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咨询评估机构与委托评估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