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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公布7月份11个电力项目环评、验收公告(全文)

添加时间:2014-07-22 13:40:49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新闻中心

中核金原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核赣州金瑞铀业有限公司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中核铀发〔2014〕380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中核赣州金瑞铀业有限公司草桃背工区改造矿井水和尾矿渗出水处理设施、改造工艺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尾渣充填系统等。
二、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三、我部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协同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申请登记卡分送我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2日
抄送: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赣州金瑞铀业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7月3日印发
广东电网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广东穗东换流站交流配套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组织验收组于2013年9月对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
(一)新建500千伏水乡变电站工程。站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本期建设主变压器2×1500兆伏安,低压电容器8×108兆乏,低压电抗器6×60兆乏,500千伏出线6回,220千伏出线8回。
(二)新建500千伏增莞ⅠⅡ回线路解口入水乡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3.1公里,途经广东省东莞市。
(二)新建500千伏水乡~穗东换流站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32公里,途经广东省东莞市、广州市。
工程总投资约1726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4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43%。
二、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广东穗东换流站交流配套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均符合《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要求。
(二)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工程周围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三)变电站周围采取了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站内道路路面进行了硬化。施工临时用地已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线路塔基周围已恢复原有功能。工程采取了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
(四)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变电站运行的各项环保要求。
(五)通过公众意见调查可知,89.5%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10.5%的被调查公众表示不清楚。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我部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及东莞市、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文起20日内,将批准后的验收调查报告分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及东莞市、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2日
抄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7月3日印发
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核工业二七二厂尾矿库安全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我部于2014年6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第一尾矿库溢洪道进口清淤及加高、非常溢洪道出口改线、粘土子坝加固,第二尾矿库新建非常溢洪道,新购应急抢险设备,新建尾矿库防洪物资仓库和材料库,修筑东阳沱下游至湘江(司马桥)排水口的水渠,坝体浸润线观测,更新尾矿库周围农村供水管线等。工程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完成。
二、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提供的《核工业二七二厂尾矿安全整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一)尾矿库及周边区域的γ辐射剂量率、氡浓度与项目建设前相比无明显变化。
(二)尾矿库外排溢洪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级标准,受纳水体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三)核工业二七二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项目在异地取土过程中采取了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及时对取土场进行了植被恢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我部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协同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监测报告分送我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2日
抄送: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