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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发展和应用分析

添加时间:2014-06-17 11:04:25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4、加州碳排放交易机制

  2006年9月27日,加州州长施瓦辛格签署了{2006年加利福尼亚州全球变暖解决方案法》(即{AB32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至2020年将碳排放削减到1990年排放水平,以逐渐步入可持续的、使用清洁能源的未来。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ARB)作为实施{AB32法案》的管理机构,为此项计划作出了许多贡献和前期准备,其在2007年就提出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收集了大量的历史排放数据,建立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体系并设定了2020年的排放限值。这些都为开展碳排放交易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加州的碳排放交易机制涵盖了大约350家企业。包括600多个排放设施,排放量占加州排放总量的85%。在第一执行阶段(2012年,实际延迟1年至2013年启动)将加州每年发电排放量约为25。000t二氧化碳当量的电厂以及每年排放约25,000t二氧化碳当量的大型工业设备纳入管制范围。并计划于第二执行阶段(2015年),将上游排放源(含居民和商业)和燃料分销商(含商业)也纳入管制范围。目前,加州在不同行业中主要通过“行业最佳”标准和基于历史排放等方法,确定企业的配额,采取部分免费方法和有偿拍卖的方式进行配额分配。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表示,随着竞价配额方式在加州应对气候变化措施中的普及,100%竞价配额将成为最终配额分配形式。然而,实现100%竞价配额时间的评估,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市场竞争、潜在“碳泄露”、受政策制约和非政策制约领域的对比、对消费者的总体影响、以及竞价收益的使用策略等。

  到今年1月,加州已经进行了5次拍卖。同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碳市场实现了对接,对接内容包括双方互相承认各自体系下的碳排放配额,且配额等价,双方可以在二级市场互相购买配额且可以用来履约,互相接受各自的抵消项目等。双方计划于2014年底开始首次联合拍卖。

  5、其他碳排放交易体系

  (1)美国RGGI

  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是一项强制性碳减排交易体系。该项机制于2009年1月启动,管制范围覆盖了美国东部10个州的电力行业。这一体系和机制的减排目标是:到2018年,发电部门的碳排放量比现有水平(年限额为1.88亿t)减少10%。主要分配方式是拍卖,另外还有固定出售和从州账户中直接分配两种方法,但是后两种分配方式所占比例非常低,不到10%。它规定至少25%的配额要进行拍卖,其余75%由各州自行决定分配方法。目前各州提出的拍卖比例达到了90%左右,有的州甚至实行100%拍卖。

  2013年2月,RGGI发布了最新的{RGGI修订规则》和{RGGI项目回顾建议》,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削减区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限,于2014年削减45%,即由原来的1.65亿t减少到0.91亿t;2015—2020年,总量每年降低2.5%。同时,建立碳配额储备,但只有在二氧化碳配额超过一定价格水平时才可以出售储备配额。另外,除强调企业在每一个3年履约期末按时履约外,要求企业在履约期第一年和第二年持有的配额数量至少达到其排放数量的50%。2011年RGGI交易量为1.2亿t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额约为2.49亿t。

  (2)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宣布分“两步走”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强制碳排放交易机制:2012年先引入固定碳价机制。到2015年7月过渡至碳排放交易机制。该机制覆盖了包括能源、矿业、工业和交通等行业年二氧化碳排放超过2.5万吨的500多家企业,这些企业的碳排放量占澳大利亚碳排放总量的60%以上。澳大利亚的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本国温室气体排放在2000年基础上减少5%到15%,若国际社会能达成并签署温室气体全球性的减排协议。这一比例可调整为25%;到205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0年基础上减少80%。分配方式主要分为固定碳价格购买和免费分配两种方式,除了免费分配的部分都需要以固定价格购买。在确定各行业的免费配额时,主要根据行业的排放情况和强度来确定全行业的平均排放水平和基础免费配额水平,以此激励企业积极采取措施,降低该行业的整体排放水平。澳大利亚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固定碳价格,初始价格为23澳元/l,此后3年碳价格每年增长2.5%(包括通货膨胀)并直到2015年,最终在2016财年实行浮动价格,但政府设定价格的上、下限。

  2013年10月,澳大利亚总理公布撤销碳排放交易立法草案,该提议能否得到参议院和众议院的通过需要在2014年中才能得知。因此2015年之后,是否会有浮动的碳价体系,也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但是前任政府实施的碳价补偿计划,包括提高养老金补贴和家庭福利等措施,仍将得以保留。

  (3)新西兰

  新西兰于2009年11月通过《应对气候变化修正案》,成为第一个采用碳排放交易机制的非欧洲国家。该法案用于规范新西兰在2015年之前的六种温室气体排放,现主要适用于能源、工业及交通业所耗能源,农业也将随后加入。该法案同时规定符合规定的配额在转型期间(2010—2012年)具有每吨25新元的固定价格且无限量供给。总体来说,该法案为新西兰未来碳市场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新西兰碳市场主要集中在一级市场交易。二级市场交易量很小,只有少量的抵消项目交易。在过去几年里。新西兰配额(NZU)的交易保持相对平稳的状态。二级市场价格维持在每吨17到22新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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