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汽车。支持节能环保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研发与制造,发展PM2.5绿净技术、可变气门升程技术、废气再循环系统、涡轮增压技术、缸内直喷技术、双离合自动变速器技术等。
(二)先进环保产业。
1.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支持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恶臭气体和餐饮油烟治理、满足欧Ⅲ及以上标准的机动车尾气净化、碳捕集利用等技术与装备。
环境污染监测技术和设备。重点研究开发PM2.5等细颗粒物便携、简易式检测装置、室内空气污染检测装置,重金属、生物毒性等在线连续监测仪器及快速检测设备,大气、地表和地下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仪器设备。
水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开发适用于城镇化发展需求的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和成套化设备,支持研发城市生活污水脱氮除磷深度处理、重金属废水处理、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低冲击开发、膜处理、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等技术和装备。
固废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发展垃圾焚烧处理、填埋场气体发电、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等技术与成套化装置,支持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弃物、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
噪声污染控制技术和设备。发展应用于大型高噪声企业和道路交通的噪声防治技术和设备,开发低频宽频带吸声材料、隔振技术和新型低频宽频带减振装置。
生态修复技术和设备。发展持久性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土壤、水体综合治理与修复技术和设备。
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发展应用于重污染、高能耗、高耗水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支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回用技术和设备。
2.环保材料与药剂。
开发水处理的高效絮凝剂、沉淀剂、吸附剂、环境生物制剂和高性能膜材料、防渗材料、填料等。开发大气污染控制的高效过滤、吸附、催化降解材料与复合剂,电厂脱硝催化剂以及机动车排气净化催化剂材料和载体材料。开发水体修复、土壤修复、固体废弃物处理的高效药剂、填埋防渗材料等。研发与环保装备配套的耐久性材料、涂料。发展低毒低害、环境友好的配套材料及洁净产品。
(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废旧手机、电池、荧光灯、电器、电路板等废弃物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技术及平台建设。发展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再生金属回收利用技术和设备。
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分选技术和设备,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再生混凝土、干拌砂浆等建材产品,发展混凝土骨料标准化生产技术。
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废旧集装箱、汽车、船舶、废纸、展览和装修材料等回收技术和装备。支持环保型废旧线缆回收利用、废弃橡胶制品高值化利用集成技术。
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发展汽车零部件、机床、造船、工程机械、办公耗材、家用电器等再制造技术。
生物质废弃物循环利用。发展生物质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技术,支持生物培养剂、生物质燃料等技术和设备。
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发展膜组件、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等关键部件及系统集成技术。支持浓海水电渗析制精盐,浓海水提取钾、溴素、镁等技术。
(四)节能环保服务业。
节能服务业。鼓励提供整体节能服务,支持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医生”诊断,积极探索“碳交易”等节能量交易的市场化节能机制。
环保服务业。在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气除尘脱硫脱硝、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发展合同环境服务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模式。支持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物联网等新兴环保服务业。
再制造服务业。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构建电子产品等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
五、重点工程
(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大力建设创新载体。鼓励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和清华、北大、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等高等院校开展高水平节能环保学科建设。支持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设节能环保领域国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大力推进我市节能环保领域创新载体建设。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在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高效节能家电、环境污染监测、垃圾处理处置、生态治理等我市节能环保产业优势领域,积极开展共性、关键及核心技术攻关,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主导产品,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资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创新要素集聚。依托“千人计划”、“孔雀计划”等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产学研资联盟及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鼓励建立专利池、专利联盟、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加快构建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聚集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