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浙江绍兴纺织染整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

添加时间:2017-02-15 10:13:40 来源: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3信息公开要求

 

3.1信息公开流程

 

县(市、区)环保局定期统一公开纳入整治的企业名单及整治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逐条对照本整治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认为完成整治工作,并符合本规范要求后,开展监测。监测合格后进行整治绩效评估,评估合格后填报信息公开表进行网上公示,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准备好相关备查资料。以上工作完成后,视同完成整治。其中,重点企业需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治绩效评估。

 

企业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如下:

 

a)信息公开表;

 

b)整治绩效评估结论;

 

c)企业整治达标承诺书。

 

3.2备案备查内容

 

(1)备案材料

 

a)信息公开表

 

b)整治绩效评估报告;

 

c)企业整治达标承诺书;

 

d)监测报告。

 

(2)备查资料

 

企业除提供公开资料外,须准备如下资料随时接受各方监督检查:

 

a)整治方案及相关设计资料(含治理工艺流程图,主要治理设备照片);

 

b)资质及认证资料(工程设计、污染治理、施工、安装资质);

 

c)环境管理资料(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运行管理制度及记录保存情况)。

 

3.3监测要求

 

整治完成,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监测报告为备案资料。在满足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有关监测要求如下:

 

a)处理设施进、出口VOCs污染物(原辅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及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速率等,并核算处理设施VOCs净化效率;

 

b)厂界无组织VOCs污染物(原辅料所含主要特征污染物及非甲烷总烃)浓度等;

 

c)建议监测指标增加总VOCs。

 

4相关责任和职责

 

企业是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治,依法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VOCs废气达标排放。按照新环保法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各地环保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发现整治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并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涉及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