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龙头带动,夯实发展实力
依托节能环保工程,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引领作用强的节能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引导企业围绕产业链不断提升技术集成和整合能力,积极推动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科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高起点引进一批具有较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较强产业竞争力的节能环保企业集团来山西省投资、合资建厂。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提高配套服务能力,着力形成大、中、小企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裂变”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面向行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
专栏3 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1、以永济电机、临猗变压器、汾西重工等为依托,培育高效节能机电龙头企业。
2、依托山西新能源汽车等企业,利用整车制造企业,带动深加工和配套本地化,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甲醇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
3、以宇航汽车、大运汽车、华夏动力等企业为依托,延伸产业链,发展一批电动汽车整车及配套产品龙头企业。
4、以太重煤机、阳煤化机、金鼎煤机等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煤层气装备制造龙头企业。
5、以长治高科、光宇半导体、乐百利特等企业为依托,打造光电产业制造龙头企业。
6、以山西省节能管理、罗克佳华能源管理、国科节能、大唐节能、汇和新能源发展、森源节能等依托,打造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环保龙头服务企业。
(四)强化服务提升,促进产业协同
加快建设现代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体系,引导大型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支持企业发展环保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效率评价、环境工程监理、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投融资及风险评估、节能环保设施委托运营等环保服务新业态,鼓励创新运营方式,加强与业主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的合作,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专栏4 推进一批节能环保服务提升工程
1、节能领域:支持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业,培育一批从事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运营服务的大型工程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医生”诊断,积极探索碳交易、节能量交易的市场化节能机制。
2、环保领域:以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共用设施、工业园区、电力、钢铁、煤炭、焦化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持生态环境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排污权交易、绿色认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物联网等新兴环保服务业。
3、再制造: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在役再制造,推进产品认定,促进再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构建电子产品等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
(五)健全市场机制,扩大市场需求
建立并完善节能环保市场机制,以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倒逼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机制的形成,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市场信息。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扩大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
专栏5 实施一系列扩大市场措施
1、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完善山西省节能环保产业行业规范、准入标准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强化标准监督管理。
2、加强节能环保监察,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开展绿色评价。
3、健全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按照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
4、强化能效标识、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健全完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政策。
5、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将我省获得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清单。
(六)强化项目带动,拓展产业空间
在煤炭和煤层气开发利用、电力、焦化、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高耗能、高排放的领域,引导千家企业和高碳企业以实施重大项目为载体,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拓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空间;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加大项目建设,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提升产业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专栏6 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1、对全省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2、实施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300MW、二期2×600MW机组供热改造等一批余热暖民工程。
3、滚动实施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烟气余热蒸氨系统及烟气脱硫项目、山西省古交市万方实业有限公司供配电、电机拖动节点改造及绿色照明改造项目等一批省千家重点用能企业千余节能改造项目。
4、实施太原重工新能源公司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工厂项目、比亚迪太原新能源基地项目、山西皇城相府宇航汽车新能源客车项目、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陶瓷厚膜LED电光源项目、山西临猗变压器有限公司500KV超高压节能低噪音大型变压器项目等一批高效节能电机、高效节能水泵、新能源汽车、煤层气发电装备制造、风力发电装备制造、节能工业锅炉、节能照明器具、余热余能利用技术及设备等项目。
5、实施广灵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沥液处理项目等一批环保示范工程项目。
6、实施西山华通水泥公司4500t/d高掺加量粉煤灰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长治市尧慈仿古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等一批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渣、电石渣生产新型功能材料等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落实生产者责任,建立完善生产者环保治理及资源综合利用延伸责任制,落实企业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主体责任。强化节能环保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形成节能环保产业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政府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完善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二)优化发展环境。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绿色通道”和“直通车”制度。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市矿产”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及资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泥无害化处理、重大节能装备制造等节能环保建设项目用地,优先给予保障。对新改扩建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规划、环评、能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优先办理和适当简化。加快推进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和产品的评估认定及目录制订工作,研究制定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完善“首台套”风险补偿等政策配套体系,鼓励和支持高端装备、重大装备的创新及产业化。
(三)搭建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搭建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服务等市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发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信息,展示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建立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支持其技术和产品进行网络交易。建立节能环保产业项目融资信息平台,促进银企对接合作。建立宣传推广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通过定期举办展览会、技术产品推广会、产业研讨会等形式加大对节能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宣传及推广。
(四)加大财税支持。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把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以及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给予支持。认真落实国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对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等依法给予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优惠。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节能环保产业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发展,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节能环保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五)强化人才保障。制定有利于集聚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分配机制和产权制度,持续完善我省人才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我省从事节能环保产业研发创业工作,支持引进的节能环保产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山西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学会共同努力,加快培养节能环保创新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等产业紧缺人才,逐步完善节能环保人才的支撑体系。
(六)推动开放发展。紧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引导企业全面推进国内外交流合作,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体系,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力度,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我省对外招商引资的重点领域,采取与国内外企业合资、上市融资、吸收国内外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外部的资本、技术、管理和人才等资源,提升我省节能环保产业水平,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逐步实现节能环保骨干企业的跨国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