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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民政府:十三五重点发展6MW以上海上风电机组 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附规划)

添加时间:2017-02-14 15:36:17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二)培育“两轴”,构建腹地海洋经济成长轴。

 

培育沿东陇海线海洋经济成长轴。发挥徐州淮海区域中心城市和连云港沿海临港城市的区位优势,提升徐州公铁交通枢纽和连云港深水良港的带动效应,把海洋经济更深融入东陇海线现代产业布局,拓展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腹地,力争将沿东陇海线经济带打造成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重要增长极和江苏海洋经济成长轴。支持徐州港创建国家综合保税区、铁路一类开放口岸和内河二类开放口岸,依托徐工集团等龙头企业,加强涉海优势产能、对外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支持连云港建设区域性国际枢纽港,推进连云港港口建设,加速连云港海港功能沿陇海线向内陆延伸,推动海洋产业的内陆经济支撑带向中亚延伸,将连云港建成我国沿海新型临港产业基地。

 

培育淮河生态经济带海洋经济成长轴。积极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启动实施淮河出海二级航道和滨海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发挥淮安作为运河与淮河交汇的物流枢纽功能,以低成本运输贯通南北、连接东西。发挥盐城组合港河海联运优势,实现淮河航道与淮三角各海港的无缝对接。建设沿淮公、铁、水、管综合运输体系,促进淮河沿岸地区一体化发展,拓展江苏海洋运输的腹地范围,打造江苏海洋产业发展新空间。

 

(三)做强“三核”,推进海洋经济重大载体建设。

 

推动连云港市“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依托连云港市重点园区,加快实施石油化工、精品钢、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一批涉海龙头型、基地型产业项目,充分发挥徐圩港区对涉海产业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区域性国际枢纽港、集装箱干线港和现代化产业集聚港。高标准建成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加快把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建成中亚-环太平洋商贸物流集散中心、服务上合组织成员国的国际物流合作基地和现代物流业创新发展的试验示范园区。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涉海产业合作,推动涉海产业链向中西部延伸。建设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连云港)永久会址。

 

推动盐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盐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构建海洋绿色产业结构,发展低碳循环海洋经济。坚持“综合开发、绿色发展”,全力创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集现代农渔业、滨海生态旅游、先进涉海制造业、海洋清洁能源和现代港口物流于一体的发展新平台,在滩涂综合开发创新、转型升级区域合作、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以盐城港滨海港区为龙头,新滩盐场、灌东盐场盐田资源为支撑,规划建设盐城滨海港产城发展新载体,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引擎。坚持高点定位,全面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中韩海洋产业合作新高地。

 

推动南通市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持续深化南通市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整合陆海资源要素、优化陆海产业布局、促进江海港口一体化发展、改善陆海生态环境。紧紧抓住南通获批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的机遇,推动沿海、沿江跨领域、跨区域协同创新,促进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和海洋生物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进一步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有效支持涉海企业开展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发展比较优势,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积极推进通州湾深水航道、码头等建设,开发大宗散货海进江中转功能,打造江海直达运输集散基地、多式联运物流中心,为长江经济带向东开发提供新的出海通道。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大力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壮大与传统产业提升互动并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加快海洋制造业高端化、服务业优质化和海洋渔业现代化,构建创新引领、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现代海洋产业高地。

 

聚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依托南通经济开发区海洋工程船舶及重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崇川区船舶及海洋工程产业基地、通州船舶海洋工程基地、启东船舶海洋工程产业基地、如皋船舶海洋工程及配套产业基地、镇江特种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特色产业基地、东台海洋工程特种装备产业园等载体,积极发展海洋工程总承包和专业化服务,提高海工装备总装集成能力。以总承包为牵引,带动和引导一批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着力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业。优化海上风电开发布局,积极发展离岸风电。巩固放大盐城国家海上风电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效应,推动海上风电设备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发展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6MW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集中监控及智慧风场管理系统、风电控制系统及设备,构建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风场应用和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支持盐城、南通、连云港海上风电开发,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鼓励发展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洋生物制品重点推进系列多肽、壳聚糖、海藻多糖、医药用及食品用新型海洋生物酶、海洋渔用疫苗、海洋化妆品等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海洋生物材料重点推进海洋功能材料、海洋医用辅料等新型海洋生物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海洋药物重点推进抗菌、抗病毒、降血糖等海洋创新药物和海洋现代中药研发及产业化,逐步打造完整的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链条。积极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加快饮用淡化水向工业淡化水、医用淡化水、农林灌溉淡化水延伸,形成海水淡化产品系列。积极研发和生产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海水淡化设备、海岛用海水淡化及海水综合利用设备。推进以“风电水一体化”为主的海水淡化成套装备产业化进程,提升海水淡化装备制造综合水平。发展大型成套海水淡化装备、面向海岛及船舶应用的中小型海水淡化成套装备,形成海水淡化成套装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配套和技术服务能力,加强海水淡化设备在淡水匮乏的海岛、沿海国家和地区推广应用。

 

提升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交通运输业。优化近远洋航线与运力结构,提升全省海运国际竞争力。以沿海、沿江主要港口为主枢纽,组建省港口集团,加快形成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港口物流发展格局。优先发展海洋旅游业。整合开发江苏海岸带旅游资源,建设山海神话文化旅游、大潮坪生态旅游和江风海韵休闲度假旅游三大旅游精品,加快形成以沿海为主、江海联动的海洋旅游发展格局。南通市突出江海风光特色,推进圆陀角风景区、吕四风情区、老坝港河豚庄园、蛎岈山国家海洋公园、小洋口国家海洋公园、通州湾海洋主题公园等景区提档升级,打造特色鲜明的江海旅游目的地。盐城市围绕珍稀野生动物资源和滨海湿地生态资源,强化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和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品牌效应,打造我国沿海最佳生态湿地休闲旅游目的地。连云港市重点推动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建设,保护性利用秦山岛、竹岛、羊山岛、开山岛、前三岛,积极发展海岛旅游,延伸辐射陆域纵深和近岸海域、海岛、渔村,构建“山、海、城、港”互融互动的滨海旅游新格局,打造“一带一路”交汇点的重要旅游节点。引导发展涉海金融服务业。创新海洋特色金融发展机制,发展船舶融资租赁、航运保险等非银行金融产品,开发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保险产品。创新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创建地区性海洋产权交易平台。鼓励成立涉海融资租赁公司,建设江苏沿海地区海洋融资租赁中心。发展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创投基金、天使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海洋投资基金,打造江苏海洋特色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

 

专栏3 “十三五”沿海地区“3125”旅游工程

 

“3”为建设3个各具特色的沿海旅游目的地,其中,连云港以山海风光、滨海度假为主;盐城以生态湿地为主;南通以江海休闲为主。“1”为打造1条贯通江海的旅游观光轴。“2”为创设20个特色旅游风情小镇。“5”为集聚50个旅游项目,建成1-2个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旅游大项目。

 

转型发展海洋传统产业。重点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加快调整现代海洋渔业产业结构,着力建设海洋“蓝色粮仓”。开展海洋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推广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加强海洋水产品主导产品良种培育和原种保护。实施百亩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推进现代渔业园“四个一批”建设。严格执行休渔、禁渔和渔船数量及功率指标“双控”制度,逐步压减近海捕捞能力。继续改善海洋捕捞作业结构,提升渔业装备技术水平。推进远洋渔业发展,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加快发展大洋性渔业。大力发展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重点推进海门南极磷虾产业园、海峡两岸(射阳)渔业合作示范区等项目建设。整合提升海洋船舶工业。着力开展节能环保型新型散货船、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液化天然气(LNG)船、液化石油气(LPG)船、游轮游艇等高技术船型的研发建造。鼓励船舶行业兼并重组,推动船舶龙头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推动低附加值的普通散货船制造和污染型船舶制造去产能。适度发展滩涂农林业。积极开展耐盐农作物基因工程改良和培育,发展耐盐蔬菜、苗木、特色经济植物等盐土产业,重点推广优质水稻、双低油菜、专用大麦、中药材等优质粮经作物。

 

优化发展临海重化工业。坚持“调整存量、提升增量、优化总量、突出特色”导向,以连云港徐圩石化产业基地等为主要承载地,推动苏南及沿江地区绿色先进的重化工项目向沿海地区转移升级。积极打造若干临港大型绿色化工基地,以外进油气资源为主要原料,形成包括清洁油品、基础化学品、三大合成材料、化工新材料等在内的多元化临海化工产业链群。推进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建设5000万吨级炼化一体化、PTA、甲醇制烯烃等重大石化项目,打造世界一流石化基地。依托大丰港城经济区、滨海港城经济区、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等载体,适度发展临海重化工业,打造一批大型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学品、盐化工、生物化工生产和研发基地。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临海重化工业占用和影响周边海域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河口行洪区和防洪保留区。

 

(二)强化海洋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海洋产业集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发挥江苏省海洋装备产业技术合作联盟、江苏省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合作联盟等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国家海洋局(江苏省)海涂研究中心、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等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内海洋科技研究机构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国家深海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合作,加强在海洋前沿科学领域布局。

 

专栏4  “十三五”涉海重点技术创新平台

 

国家海洋局(江苏省)海涂研究中心、江苏海洋产业研究院、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中船重工702所、中船重工716所、中船重工724所、中国药科大学连云港研究院、江苏科技大学海洋装备研究院、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海洋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海洋环境探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通智能装备产业研究院、南通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洋科学与技术研究发展中心、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中心、盐城海洋藻类综合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镇江船舶与海工配套协同创新基地。

 

打造新型海洋研发载体。鼓励有条件的涉海企业建立海洋科技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和实验室。支持涉海企业与海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依托沿海城市、临海城镇、涉海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全要素、开放式涉海众创空间。围绕海洋新兴产业共性需求,设立涉海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海洋产业标准与标准品研发平台以及海洋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平台。

 

推进海洋产业关键技术突破。紧紧围绕江苏海洋产业壮大规模和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以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以创新链带动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形成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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