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与科技创新相结合,推动创新发展。理顺煤炭管理体制,完善煤炭税费体系,健全煤矿退出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活力和创造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煤炭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优化布局与结构升级相结合,推动协调发展。依据能源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煤炭发展布局,加快煤炭开发战略西移步伐,强化大型煤炭基地、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大型现代化煤矿的主体作用,促进煤炭集约协调发展。统筹把握化解过剩产能与保障长期稳定供应的关系,科学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大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煤炭总量;积极培育先进产能,提升煤炭有效供给能力,确保产能与需求基本平衡,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坚持绿色开发与清洁利用相结合,推动绿色发展。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煤炭工业发展,将生态环境约束转变为煤炭绿色持续发展的推动力,从煤炭开发、转化、利用各环节着手,强化全产业链统筹衔接,加强引导和监管,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促进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炭由单一燃料向原料和燃料并重转变,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发展,最大限度减轻煤炭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坚持立足国内与国际合作相结合,推动开放发展。坚持立足国内的能源战略,增强国内煤炭保障能力和供应质量,牢牢掌握能源安全主动权。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遵循多元合作、互利共赢原则,稳步开展国际煤炭贸易,稳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增强全球煤炭资源配置能力,提升煤炭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坚持以人为本与保障民生相结合,推动共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煤矿灾害防治,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统筹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安置,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多渠道妥善安置煤矿职工,促进再就业和自主创业,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煤炭开发布局科学合理,供需基本平衡,大型煤炭基地、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大型现代化煤矿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生产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职工生活质量改善,国际合作迈上新台阶,煤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基本建成集约、安全、高效、绿色的现代煤炭工业体系。
——集约: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 8 亿吨/年左右,通过减量置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 5 亿吨/年左右,到 2020 年,煤炭产量 39 亿吨。煤炭生产结构优化,煤矿数量控制在 6000 处左右,120 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 80%以上,30 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煤矿产量占 10%以下。煤炭生产开发进一步向大型煤炭基地集中,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 95%以上。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数量 3000 家以内,5000 万吨级以上大型企业产量占 60%以上。
——安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15% 以上,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15%以上。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煤矿职工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高效: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 85%,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 65%。科技创新对行业发展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建成一批先进高效的智慧煤矿。煤炭企业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全员劳动工效达到 1300 吨/人•年以上。
——绿色: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最大程度减轻煤炭生产开发对环境的影响。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 240 亿立方米,利用量 160 亿立方米;煤矸石综合利用率 75%左右,矿井水利用率 80%左右,土地复垦率 60%左右。原煤入选率 75%以上,煤炭产品质量显著提高,清洁煤电加快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取得积极进展,煤炭清洁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
第三章 优化生产开发布局
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压缩东部、限制中部和东北、优化西部。东部地区煤炭资源枯竭,开采条件复杂,生产成本高,逐步压缩生产规模;中部和东北地区现有开发强度大,接续资源多在深部,投资效益降低,从严控制接续煤矿建设;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开采条件好,生态环境脆弱,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结合煤电和煤炭深加工项目用煤需要,配套建设一体化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