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1600kg时,Y≤0.005×m+13.7。
4. 工况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70%。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满足与纯电动乘用车相同的要求。
三、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
1. 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
2. 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5 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3kWh。
四、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1.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大于10kW但小于30kW的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6000元/kW给予补贴。
2.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五、动力电池技术要求
新能源汽车所采用的动力电池应满足如下标准要求:
1. 储能装置(单体、模块):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标准号GB/T 18333.2-2015,6.2.4条/6.3.4条90度倾倒试验暂不执行)、车用超级电容器(标准号QC/T 741-201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号GB/T 31484-2015,6.5工况循环寿命暂不执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号GB/T 31485-2015,6.2.8、6.3.8针刺试验暂不执行)。
2. 储能装置(电池包):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标准号GB/T 31467.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