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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垃圾发电规模到12万千瓦(附项目表)

添加时间:2016-12-21 14:49:2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2.大力发展风电

 

天津市风能资源分布呈现沿海地区风能资源较好,内陆地区风能资源较差的特点。中南部地区风速较小,加之受到建成区和耕地的限制,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稍差;北部山区部分地区风能资源较好,但山地开发及维护成本较高,开发利用受到一定限制;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沿渤海西部海岸线地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值较高,风能资源较好,适于规模化开发利用。

 

“十三五”期间,坚持陆上和海上并举,优化发展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鼓励对低风速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分布式小型风电。根据地区资源禀赋,以滨海新区作为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推进北大港风电场工程(一期装机4.95万千瓦,二期装机4.95万千瓦)、大港沙井子风电场工程(四期装机4.95万千瓦)、大港大苏庄风电场工程(装机4万千瓦)、大港捷地减河风电场工程(装机1.54万千瓦)、汉沽洒金坨风电场工程(装机4.8万千瓦)、大港小王庄风电场工程(一期装机4.8万千瓦、二期装机4.8万千瓦)、汉沽杨家泊风电场工程(装机5万千瓦)、汉沽三期风电场工程(装机5万千瓦)、汉沽大神堂风电场工程(二期装机5万千瓦,三期装机5万千瓦)、静海西双塘风力发电场工程(一期装机4.8万千瓦,二期装机5万千瓦)等陆上风电和南港海上风电场工程(一期装机9万千瓦,二期装机10万千瓦)、大港马棚口海上风电场工程(装机10万千瓦)建设。到2020年,全市风电装机总规模达到116万千瓦。

 

3.积极发展生物质能

 

鼓励开展包括垃圾、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和有机污(废)水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有序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因地制宜发展秸秆发电,结合城镇化建设,在资源和应用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推动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替代燃煤。

 

“十三五”期间,全市生物质能利用规模进一步提高。新建蓟州、宁河等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青光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双口垃圾填埋气发电厂等,积极推动环城四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前期工作,到2020年,全市垃圾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12万千瓦。加强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的能源化、燃料化综合利用,建设宁河秸秆发电厂,装机规模3.5万千瓦;建设静海、宝坻、西青、蓟州等一批生物质热电联产或生物质成型燃料(气化)供热示范项目。结合大中型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泥厌氧消化沼气工程,在农村地区继续推广种植—养殖—沼气有机结合的沼气利用模式,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市年产沼气量达到3000万立方米。

 

4.有序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

 

天津市具有良好的地热资源条件:深层地热资源属于典型的中低温沉积盆地型地热资源,热储类型全,分布广泛,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77%;平原范围均覆盖着200米以上的松散沉积层,恒温层土壤温度在13.5-15℃之间,具有开发浅层地热资源的有利条件。“十三五”期间,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地热资源,实现资源梯级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地源热泵系统,鼓励利用热泵系统对燃煤(油)锅炉清洁改造,促进能源系统的替代升级。

 

到2020年,全市深层地热年开采总量控制在5700万立方米以内,回灌量达到3400万立方米/年,总体回灌率达到58%。深层地热供暖面积达到3500万平方米。进一步降低地热尾水排放温度,实现能源高效利用,新建地热采灌系统地热尾水排放温度控制在25℃以下。加大浅层地热利用,重点结合北部地区、新梅江、北辰科技园等产业区、功能区对能源的需求,推广地埋管地源热泵建设。到2020年,浅层地热供暖(制冷)建筑面积达到1600万平方米。

 

5.推动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积极推动包括太阳能热利用、水力发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在内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针对医院、学校、旅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热水需求量大的公共建筑积极推广安装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到2020年,城市太阳能热利用总建筑面积达2040万平方米,农村太阳能利用累计推广37万台。在具备水库蓄水发电条件的地区推动建设抽水蓄能调峰电站。

 

(二)着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灵活消纳

 

1.发展多能互补集成供能系统

 

加快推广分布式清洁能源供能方式,促进能源的就地转化和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和常规能源智能融合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区域微网建设,将风、光、生物质等各类可再生能源与储电、热(冷)及天然气高效利用技术相结合,建设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发挥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供给。创新“互联网+新能源”发展模式,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区域示范应用,继续推进新能源示范产业园区建设,实施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天大求实总部基地新能源微网和“风光渔-电热储”综合互补等示范项目。

 

2.加快可再生能源融入城市电网热网

 

加强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探索建立高比例清洁能源、源-网-荷协调互动的智能调度系统,构建适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接入的城市电网,保障清洁能源的优先利用和充分消纳,有效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融入城市热网,结合燃煤锅炉改燃实施煤炭清洁化替代,扩大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推动多种形式的绿色电力采暖,与原有城市供热系统相互补充,实现供热多能融和发展。

 

(三)提高外调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

 

2015年,天津市本地可再生能源电量约10.7亿千瓦时,仅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按照全市能源发展规划,预计到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约1000亿千瓦时。根据本市“十三五”时期规划建设的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规模,预计到2020年本地可再生能源电量达到40亿千瓦时,其余60亿千瓦时需通过外省市调入解决。“十三五”期间,借助“外电入津”战略的实施,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能源合作,推进河北、内蒙等能源富集省市绿色电力入津,提高外调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加快推进锡盟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输电通道、赤峰至承德500kV输电通道和冀北新能源外送通道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身电网架构,提高外调绿电受电能力。积极消纳周边省市绿色清洁电力,鼓励建设配套电力调峰储能设施,通过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和气电启停调峰等措施,逐步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0%。

 

(四)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优化升级

 

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引进高端项目、技术、人才等战略资源,进一步完善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大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推广和示范应用,研究可再生能源以及多能源智能协同生产技术,打造可再生能源产业聚集区。

 

1.风电产业

 

不断壮大产业集群,继续发挥国内外风电龙头企业聚集的优势,加强关键部件的研发制造,进一步扩大年产风机装机容量,构建以整机为龙头、零部件配套及相关服务为支撑,涵盖装备制造、运行管理、设计咨询等的产业体系。优化风电产业空间布局,以开发区、临港经济区、北辰风电产业园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配套服务能力,通过政策引导,加快风电企业和项目向重点园区集聚。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及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研制,在风电整机领域形成市场领先优势。加强国内外风电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风电产业向高端环节发展。组织实施一批风电机组、新型叶片等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推进大型风电装运基地建设。

 

2.太阳能光伏产业

 

稳步提高光伏设备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光伏产业链条,围绕提高光伏电池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着力突破光伏电池关键配套材料、高效低成本超薄晶体硅电池、高效薄膜电池等核心技术,提升光伏核心生产设备性能和成套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推进光伏发电成套关键技术研发与装备生产。加强产学研合作,依托中电科十八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研发机构,培育一批创新主体,建设人才培养中心、光伏产业研发基地。推动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打造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发展服务平台,为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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