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容量<10MW的储能项目,如果需要并入公共事业公司的电网,储能供应商必须与公共事业公司签署一份IA。
此外,PUC还曾颁布过一些利于储能发展的政策、法规,如下表所示。
此外,为了响应FERC 755法令,ERCOT还实施了快速响应管理服务试点(FRRS)。该试点是ERCOT整合储能资源的一大重点,目的是为了将独立系统运营商的收益最大化。NREL研究表示,储能的很多价值都被电网所有,很难用货币衡量,并且不容易被独立的储能设施所有者获得。因此,FRRS试点项目希望可以促成相关政策或机制,为其他电力市场提供借鉴。
另外,ERCOT在促成相关法规、政策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与工作。今年,ERCOT基本完成了储能相关法案的起草工作,并未对某一种或几种储能技术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同时,还开展了对快速调频辅助服务进行评估、开展多种辅助服务、推进与分布式储能相关规则的建立、评估储能作为未来替代老旧电站的可行性等工作。
典型储能项目
德州的储能项目主要分为公共事业级和微网级两大类,应用类型多样,包括调频、平滑可再生能源电力输出、电费管理等,应用的技术种类繁多,包括锂电池、铅酸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储热等。德州典型的储能项目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