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含税,下同)
2015年,随销售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全国平均水平为39.25元/千千瓦时(电网企业省内售电量口径平均值,下同),同比增长0.74%。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主要有5种,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从各省(区、市)情况看,重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平均水平最高,为65.20元/千千瓦时,新疆最低,为9.02元/千千瓦时。
(本文有删减)
附表:1.发电企业综合厂用电率情况统计表
附表:2.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