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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

添加时间:2016-10-17 14:19:34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创新发展,激发能源市场活力。

 

1.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坚持绿色、低碳的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技术创新和发展关联产业培育新增长点。支持电网企业与省内研发机构共同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化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解决制约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的资源逆向分布、不确定性和稳定性等问题。推广风电场、光伏电站集群控制技术和电网友好型新能源发电等关键技术,提高新能源接纳能力及智能电网调度运行控制水平。支持不同类型的储能示范项目,提高常规电源调节能力,综合运用储能和需求侧管理等技术,提高系统灵活性,力争在储能和多能集成等技术领域保持领先水平。

 

2.推进技术服务体系创新。支持酒泉等基地建设大规模风电场、光伏电站区域大规模远程监控中心,对不同区域风电、光电运行状态及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分析,开展河西地区大规模风电场群互补分析研究,推动风电、光电互补运行和后续项目科学布局,提高风光电集群化远程控制和行业管理水平。在风电基地和新能源基地探索建立统一公用信息化平台和高精度功率预测系统,结合物联网、互联网技术,通过气象数据、地面监测数据及传感器数据的大数据融合,提高微观选址和功率预测精度,进一步优化项目微观选址,提高风力和太阳能发电性能。建设区域性风电光电设备质量检测中心。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的运行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以工程建设、技术咨询、运行服务、检测认定、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培训为主的新能源产业服务体系。依托省内新能源开发及工程实践,促进设计实验、工程服务、设备维护、监测认定、安全审查及标准制定等高端技术服务业发展。

 

3.推进能源管理体制创新。继续推进能源领域简政放权,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企业投资的主体地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配电网和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核定输配电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妥善处理居民、农业用户交叉补贴。逐步放开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由发电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逐步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初步建立相对独立的交易平台,推进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外送电市场交易原则、交易机制、管理方式,推进市场化的外送电价格形成机制,扩大外送电规模,逐步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提升售电服务质量。

 

4.推进新能源就地消纳路径创新。推进新能源与火电发电权置换交易,扩大终端环节新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着力提高企业燃煤自备电厂新能源替代比例。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达标高载能企业提高负荷率。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采取大用户直购电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等措施吸引承接中东部地区现代高载能产业转移,鼓励环保型新型耗能产业落地甘肃,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省就地消纳能力。试点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供暖技术,着力解决周边地区存量风电项目的消纳需求。鼓励新建建筑使用风电清洁供暖技术。鼓励风电场与电力用户采取直接交易的模式供电,保证清洁供热示范项目的有效实施和企业的合理效益。开展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发展的配套电网建设,制定适应风电清洁供暖应用的电力运行管理措施,保障风电清洁供暖项目的可靠运行。

 

(二)推进协调发展,构建高效电力能源网络。

 

1.创建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协调发展新机制。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按照核定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安排发电计划,确保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以最高优先等级优先发电,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小时数的部分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通过应用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预测预报技术,建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精细化智能运行调度体系。加强调峰能力管理,开展深度调峰试验,建立有偿调峰机制。鼓励火电机组深度调峰,鼓励热电联产机组、自备电厂参与调峰,为新能源腾出更大发电空间,促进新能源企业多发满发。省内自用火电仅建设特高压配套调峰火电和少量骨干城市热电项目。

 

2.积极扩大绿色电力外送。配合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通道建设,积极实施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项目。围绕风、光电等新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加快推进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力争2017年底建成投运,争取国家把酒泉新能源基地消纳问题放在全国更广范围内考虑,实现外送电力800万千瓦以上,年输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达到40%以上。谋划在河西地区建设第二条以输送新能源为主的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结合陇东煤电基地建设,推进陇东至江苏等中东部地区±800千伏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配套电源,开展“风火打捆”外送示范,逐步实现电网从单一电力输送网络向绿色资源优化配置平台转型。围绕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开展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拓展新能源省外消纳市场,实现区域资源优化配置,为中、东部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清洁能源支持。探索省内新能源和区域外抽水蓄能电站联系优化机制,在促进新能源上网的同时增加系统调峰能力。

 

3.强化省网和区域互联750千伏主网架建设。加强甘陕、甘宁断面以及省内河西新能源基地到中部地区的输电能力建设,规划建设酒泉经兰州到陇东双回750千伏通道,满足大规模风电接入、消纳及外送需要。继续优化330千伏及以下电网网架,提高电网整体配送能力。推进甘肃电网与宁夏、陕西、青海和新疆电网750千伏联网运行,形成东联陕西电网,北通宁夏电网,西接青海电网,西北延至新疆电网,整个西北地区相互调剂、互补调峰的电网架构,提升甘肃电网作为西北电网电力电量交换枢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减少输配电损耗,通过对城农网变压器存量更新和增加提升,有效扩大高效变压器运行比例。

 

4.深入开展微电网示范工程。以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在兰(州)白(银)、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等区域探索实施不同功能定位的新型微电网示范工程。探索“互联网+新能源”的发展模式,建设接纳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促进灵活互动用能行为和支持分布式能源交易的综合能源微网。在酒(泉)嘉(峪关)地区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在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等高等院校,按照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建设和并网技术标准,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系统示范,通过分布式能源、储电蓄热(冷)及高效用能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高效一体化分布式能源系统。

 

5.推动能源技术装备跟进升级。以新能源项目建设为依托,带动新能源装备制造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围绕全省已形成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集聚能力,建设酒泉、武威等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以高效清洁煤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先进输变电设备及能源互联网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产业特色突出、主导产品竞争优势强、市场机制较为完善、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条较为完整、创新能力较强的新能源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产业升级影响大、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专用装备、成套装备和重大装备,不断提升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等相关配套产业的整体水平。大力支持浙江正泰、兰州大成等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新装备,鼓励生产企业向系统集成转变,以本土化生产为主,逐步完善检测设备、集成系统设备设计制造等关键环节,引导专业化零部件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

 

6.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各类新能源技术在城市供电、供热、供暖和绿色建筑中的应用,减少城市发展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提高新能源利用在城市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达到较高比例或较大利用规模,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敦煌、金昌、武威等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有特色的新能源利用项目示范,支持智能电网、局域微网、新型储能、新能源交通等技术在城市的利用。积极推进兰州新区开展绿色低碳城镇新能源综合应用示范,重点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示范区、城镇新能源清洁供暖、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与生产生活相结合的新能源综合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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