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噪声
在验收监测期间1~2号点,昼间厂界噪声均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3~4号点,昼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1~4号点,夜间厂界噪声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 1号点最大超标倍数为0.26倍,2号点最大超标倍数为0.36倍,3号点最大超标倍数为0.17倍,4号点最大超标倍数为0.11倍,均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及夜间敏感点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厂区内设有垃圾筒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最终运至渭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危险废物主要来自燃气发电机组和变压器等排出的各类废机油,废机油收集后装在油桶中,贮存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负责回收利用。
续表8 结论与建议
(5)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该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基本执行了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成立有环保领导机构,同时公司制定了《渭南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保设施日常运行、检查记录齐全,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专人负责。
(6)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及事故应急措施检查
在验收监测期间,通过现场调查和对该公司《渭南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发电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的检查公司建立了应急指挥体系和预案体系,目前已在当地环保局备案,备案号61050020160002L。
(7)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核算,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18 t/a,符合环评批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88 t/a的要求。因该项目污(废)水由罐车运至渭南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排放,故无法对COD排放总量进行核算。
(8)公众意见调查
在验收监测期间,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对项目周围居民进行了走访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公众对该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是满意的。
二、建议
(1)进一步细化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严格执行预先制定的环境事故应急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工作,对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应早发现早解决,最大程度的避免事故情况下的应急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
(3)加强对冷凝废水及生活污水运送的管理,确保冷凝废水及生活污水运送至渭南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4)加强对厂界噪声的治理,从而降低噪声污染。
(5)按规范对危险废物暂存场地进行完善,加强管理,防止在转移过程中遗漏。
续表8 结论与建议
(6)进一步完善环评及批复要求,严禁出现机组全部停运情况下填埋气体无组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