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再上1×130t/h高效能生物质锅炉,配备1×40MW汽轮发电机组(根据当地燃料供应情况适时启动)。
(二) 项目用地
甲方计划将古邳镇睢邳路以西、古张路以北位于汤山村范围内的250亩国有土地用于本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
1、乙方具备开工条件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本项目。一期工程有效建设周期为12个月。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取得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文件。
2、为保障乙方的燃料供应,甲方成立秸秆收储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推进全县范围内的农林废弃物的收集、储存和运输工作。并结合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协调各乡镇(街道)规划出合适的地块,用作专设的农、林废弃物储存区,由乙方租赁使用。
3、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为乙方开辟燃料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燃料运输通畅。
4、协助乙方做好本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申报工作。
5、依法对乙方所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并依法取得各种许可、审批手续。但未经有权部门许可、审批前,乙方不得擅自组织建设、生产经营。
2、乙方在甲方境内新注册成立企业,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如期建成运营。在生物质原料来源大量充足富裕的情况下,尽快启动二期工程建设。
3、生产经营期间,按章纳税,并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或许可使用的有关自主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原因导致其权属变更,以致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运营。
5、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办理相关验收手续。运营时不得掺烧煤炭发电。并积极寻求更高效、更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方式,根据优化方案不断完善工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