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于公众而言:
纳入国控平台焚烧厂比例少且问题多,剩余焚烧厂又怎能让人安心?
最近,由芜湖生态中心和自然之友联合发布的《23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信息公开与污染物排放报告》(第三期)(本文简称《报告》)在业内引起热议并引发巨大关注。《报告》内容显示,截止 2016年2月,全国(除港澳台)已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共231座,仅105座焚烧厂具有公开自行监测信息;而其中被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焚烧厂,2015年仅84座,2016年仅90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的信息公开程度不尽如人意。

该《报告》内容显示,105座具有公开自行监测信息的焚烧厂实际信息也差强人意,详细状况见下图所示:

截止《报告》统计时间,有34座垃圾焚烧厂在企业自行监测平台“污染物限值”一栏上未依新标准进行修改,而全国所有生活垃圾焚烧厂应于1月1日起即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曾有某位政协委员据此报告公开建言,彻查生活垃圾焚烧厂并将全部生活垃圾焚烧厂列入国控污染源名单。相关环保组织及政协委员所代表的公众诉求,也是焚烧行业不能回避的“邻避效应”。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隐痛在哪里?我们有必要首先集中梳理一二。
第一重隐痛:焚烧产生的尾气必须“飞”到该去的地方
因其有毒性、污染性等危害,生活垃圾焚烧尾气必须“飞”到该去的地方。生活垃圾焚烧尾气污染物以气态或固态形式存在,一般分为四类:酸性气态污染物、不完全燃烧的产物、颗粒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物。而其中,飞灰因富集二噁英以及可被水浸出较高浓度的Cd(镉)、Pb(铅)、Cu(铜)、Zn(锌)、 Cr(铬)、Hg(汞)等多种有害重金属物质和盐类,被额外重点关注;按照目前垃圾焚烧量测算,全国每年大约有400万吨飞灰产生量,清华大学刘建国教授估算400万吨飞灰无害化处理率不会超过10%。
按照成分及处理去向,尾气处理可分为烟气净化和飞灰处理。烟气净化一般包括除尘、二噁英类和重金属污染物的去除、酸性气体去除、脱硝;被除尘器等收集的飞灰一般通过水泥固化-危废填埋场、飞灰螯合稳定化—卫生填埋、飞灰熔融处理技术、飞灰烧结轻骨料处理技术、飞灰水泥窑共处置技术及其它技术得以实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