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区30兆瓦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
建设地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境内,地处主城区西南方向约2公里处
建设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光伏发电工程总容量30兆瓦,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设计方案。主要建设260瓦型多晶硅太阳能组件电池118800片,设置1兆瓦光伏并网发电单元30个,配套建设36台28千瓦逆变器和1台箱式变压器。本项目与蒙电华能汇全风电场(蒙环表[2007]48号,包环验[2013]32号)同场建设,公辅设施均依托蒙电华能汇全风电场已建成公辅设施,同时在已建成升压站扩建31.5兆伏安主变。项目总投资30225.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占总投资的0.27%。本项目已取得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区30兆瓦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确认书》(包发改审批字[2015]54号);包头市规划局《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责任公司30兆瓦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规划选址的意见》(包规划发[2016]42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加强施工期管理,物料堆放和运输遮盖苫布,道路洒水,避免大面积开挖。固定检修道路,道路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生活废水入化粪池,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废水排入蒙电华能汇全风电场已建成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立方米/小时)处理后冬储夏灌。
(3)噪声 施工期采取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举措。运营期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厂界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处理,土石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废旧蓄电池、主变事故油属危险废物,其中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已建成危废暂存间,主变事故油排入已建成70立方米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太阳能电池板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 表土、回填土堆放采取遮盖措施,制定生态恢复计划。
项目名称:石宝尾矿区治理20MWp生态光伏项目
建设地点:达茂旗石宝镇
建设单位:包头市石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利用已停用的原石宝铁矿集团公司第十二选矿厂尾矿区(威顺尾矿库)建设20MWp生态光伏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发电系统(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升压系统等,光伏组件选用72080块规格为280Wp的多晶硅电池组件,组成20个1MWp并网发电单元)、35kV配电楼等控制系统、集输送电线路(外送接往石宝变的35kV输电线路采用架空式),并配套进站及场内检修道路(路面采用砂石结构)等公辅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