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用地问题是制约设施农业光伏扶贫项目发展的瓶颈。地方国土部门依据国家“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和“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之规定,对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导致项目建设及扶贫工作受到影响。建议由省扶贫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针对设施农业光伏项目用地问题开展调研,并结合我省实际,由国土部门研究制定设施农业光伏项目用地政策,从而创造良好投资环境,解决光伏企业后顾之忧。
(二)拓展发展空间,延伸产业链条。为确保设施农业光伏项目持续高效发展,一是要突破农产品单一的问题。结合当地地理、气候条件扩大种植品种,进一步拓展市场发展空间,促其占有更广市场份额。二是推动食用菌产业链条的延伸。引导企业研发或引进食用菌深加工项目,推动低端产业向高端产业转化,提升生产效益和抗风险能力,避免供大于求、鲜品卖不出去,导致产品滞销、企业和农户利益受损问题出现。
(三)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为光伏扶贫提供良好输出路径。农村电网设施改造升级是推动光伏扶贫产业发展的助力因素。要完善电网发展规划,对重点扶贫开发的贫困地区加大电网升级改造力度,解决村级变电站接入容量小等问题,确保各乡村具备开发建设光伏扶贫项目的基础条件。同时,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降低线路损耗,使电网接入能力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需求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