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在签订兼并重组协议时约定,被兼并者债权债务与主体企业无关,可是,一旦被兼并,隐形债权人或股东、民间借贷者就冒出来要求利益,这些债务被‘依法’压在了主体企业身上;一些主体企业支付了80%以上的资金,过户后由于资金压力尾款不能按期支付而被告上法庭;还有一些被兼并煤矿职工工伤或职业病患者没有处理完结,转嫁到主体企业引起纠纷。”高腾友说。
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胡荣祥说,有时就因为被兼并煤矿隐瞒的十几万或几十万债务,法院就查封主体企业所有煤矿,而且这种查封是随时随地。一些法院根本不下通知,直接把企业当成第三执行人执行。“现在我们是不堪‘诉’压,最后,一个集团公司可能因为几十万债务而被拖垮。”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在贵州省受理的煤矿采矿权兼并重组报件中,共有226件因涉法涉诉问题被退件,部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进度较慢甚至停滞不前。高腾友认为,在来来回回的诉讼中,既耽搁了兼并重组时间,企业也无法正常生产、融资。在兼并重组中超标的、连带查封煤矿,无异于杀鸡取卵。
平衡“生产”“执法” 加速去产能步伐
针对煤炭行业兼并重组中的涉法涉诉问题,贵州省支持企业以投资入股、发行债券、吸收合并等方式募集资金、增强实力,支持煤企之间、煤企与其他企业之间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资金拆借行为,解决兼并重组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同时,开展涉煤矿案件查封冻结专项清理活动,审结一批涉及煤矿查封冻结案件。
张应伟说,目前各煤矿企业运行较为艰难,资金压力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涉法涉诉问题较多。对此,省能源局与省高院等对接协商,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问题复杂,涉案煤矿众多,严重影响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正常推进。
受访的有关人士建议,从三方面发力解决涉法涉诉等问题,加快煤炭行业去产能:
一是既要保护债权人利益,也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分阶段处理债务,不要超标的、连带查封,保持企业正常运转和生产经营秩序。协调贵州省各级地方法院和外省法院,对兼并重组期间的涉法涉诉煤矿分时段判决,采矿权过户前所产生的涉法涉诉及相关债务由原业主承担,过户后所产生的涉法涉诉及相关债务由现任主体承担。
二是分类梳理兼并重组中的涉法涉诉煤矿,帮助涉法涉诉煤矿抓紧结案,尽快完成煤矿兼并重组。督促煤矿主体企业诚信经营,对到期不能偿还的债务及时与相关法院执行庭、债权人进行沟通,申请延期执行。对不守诚信的企业,相关法院可从严执法。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对于有竞争力、有市场的煤炭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定向并购贷款、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支持煤矿主体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同时,支持煤矿企业发展金融衍生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融资和偿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