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的签订或履行而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以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框架协议的签署,促使合作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双方有效整合资源,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广泛开展产品合作及市场推广。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