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政基础设施,力争完成投资155亿元
1.投资重点
(1)城市道路桥梁。重点打通断头路和加密建成区路网,全市完成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0公里以上。新建一批城市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完善行人过街设施。推进各地中心城区实施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全市不少于1500盏。
(2)城市公共停车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6号)部署要求,全市全年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500个以上。
(3)城市公共自行车。各县(市、区)新增不少于100辆。
(4)城市供水设施。加快推进1990年前投产的老旧水厂技改,全市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3000户以上。
(5)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和易涝点整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一批海绵城市项目。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6)城市燃气设施。加快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及城区供气管网建设,全市新增管道燃气用户5000户。
(7)城市地下管网。全市新建改造城镇雨水管网100公里以上。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污水管网扩面工作。全市新建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加强供水管网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控制。全市新建改造城镇供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全市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00公里。
(8)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完成已满负荷运行的福鼎市、古田县2座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推进“六江两溪”流域1公里范围以外3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推进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26个乡镇生活垃圾处理或转运系统项目。
(9)绿道网。全市新建绿道130公里以上。
(10)小城镇综合改革。深化省、市级试点小城镇综合改革,抓好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
(11)城乡景观改造提升。推进城市主要节点和街区立面景观改造,市本级整治2个以上,各县(市)整治1个以上“三边三节点”项目。推进三年绿荫行动,加大各类绿地、立体绿化、城市片林等建设,市本级完成1个城市公园、2条道路、3处重要节点、5个小区、5个单位绿化提升,完成10处以上立体绿化以及10公顷以上城市片林;各县(市)完成1个城市公园、1条道路、1处重要节点、2个小区、2个单位绿化提升,完成5处以上立体绿化以及5公顷以上城市片林。
2.主要措施
(1)推动城市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项目采用PPP方式建设。对政府投资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支持龙头企业按有关规定,以市、县(区)为单元推进乡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服务、市政设施管养等跨行业捆绑打包建设和运营。
(2)继续筛选一批符合投向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
(3)筛选一批适合发债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鼓励投融资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对接我省作为全国首支省级打包发行的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债券,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四)水利基础设施,力争完成投资26.89亿元
1.投资重点
(1)重大水利项目。加快官昌水库、寿宁清渡水库等一批水库项目,福鼎水务、福安城区引水工程等一批引调水项目,赛江二期、赛江三期、闽江古田溪(古田段)防洪工程等一批防洪防潮工程,以及霞浦三河、霞浦罗汉溪等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力争开工建设下白石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
(2)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全面开展万里生态水系建设,投资16亿元,治理河道112公里。推动主要生态敏感区等所在水系生态系统建设。
(3)其他水利项目。强化加固海堤9.7公里,综合治理水土流失16.5万亩,完成5.1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发展节水灌溉面积9万亩,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1座。
2.主要措施
(1)成立市、县两级水利项目推进办,完善重大水利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
(2)做好国家专项资金重大水利项目申报争取工作。
(3)加强与省水投集团合作,力争省水投集团加大我市投资力度。
(4)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重点推进下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