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价格分
合理均价基准差径靶心法,具体如下:
a.价格分以基准平均价为依据,当评标价等于基准平均价时计为100分。
b.基准平均价计算方法:取进入价格评分的各投标厂商评标价的平均值(大于等于5家投标供应商时,去掉最高、最低价格后计算平均价,如果出现并列最高或最低价,则只去掉1个最高或最低价),再下浮0~3%(具体下浮率在开标现场(正式唱标之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签决定)作为基准平均价。
c.投标人的价格得分Q价以下列公式计算得:
Q价=100- Q扣
Q扣=R*|δ偏|
|δ偏|=|(评标价格-基准平均价)/基准平均价*100 |
其中: Q扣为投标厂商评标价偏离基准平均价的扣分值
|δ偏|为评标价格与基准平均价偏差百分数的绝对值
R为|δ偏|与Q扣的关系系数
当Q扣大于等于满分100分时, Q价一律为零分。
δ偏<0时,R低=0.3;δ偏>0时,R高=1。
即:当厂商评标价每低于基准平均价1%其价格分将被扣0.3分,当每高于基准平均价1%将被扣1分。
5、资质能力分
资质能力评价分由公司物资部组织评价确定后,直接导入评标评分系统。对未取得资质能力评价细项分(指:文件评审分、现场评估分、用户评价分)的投标人,取本次该类产品所有投标人的资质能力评价细项评分的最低分。
以评价品类为单位带入评价分值,当评价品类维度与招标标包划分不一致时,设定如下应用规则:当评价品类对应多个招标标包时,各个标包均应用同一评价得分;当多个评价品类对应同一招标标包时,该标包应用相对应的多个评价得分的平均值。
二、单相磨合测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