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垃圾治理的根本出路
城市垃圾治理模式的改进之道,要从城市治理的高度,在规划理念、技术选择、运营模式和监管体制上进行重大调整。
1.规划上由集中式处理转向分布式处理。
如前所述,集中式处理方式下,大规模快速无害化成为压倒性目标,必然使得城市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前端、中端和终端都由政府承担。尤其是中端运营管理的成本高昂,终端处理的环境影响风险集中,常常引发周边居民抵制。而在这种模式下,民间资本无法介入,政府下属的运营机构与居民之间发生环境纠纷,政府不仅缺乏“公信力”,所承担的专业化、法治化监管职能也无法履行。
分布式处理则不同。它利用城市现有的垃圾回收站、分选站、中转站等设施,小规模、就地化处理垃圾。这就需要引入新型处理技术和工艺,如“前分选+生物发酵”,以精细自动化分选之后的生活垃圾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生物柴油或蛋白饲料等。剩余渣土和可燃物运送至已建成的大型垃圾处理设施处理,后者的无害化压力以及次生危害大大减轻,设施使用寿命也大大延长。这些设施具有城市内部的经济半径,收运成本也远低于集中式模式引起的远程运输成本,这就可以引入PPP模式,带动新技术、新工艺构建垃圾的资源化体系。政府摆脱了项目投资、设施运营 (即养人养机构)负担后,专门致力于制定标准,实施监管,着手动员居民参与,共同把长期以来投入巨大但见效甚微的垃圾分类投放问题做细、做实。
2.技术工艺上以小型化分布式处理代替集中填埋或集中焚烧处理。
由于采用前分选和生物发酵,避免了集中填埋对地下水的污染,减少居民对焚烧排放二恶英的疑虑。而且小型化处理更容易采取负压、密封技术避免周边污染。
假定每个项目每天处理600吨生活垃圾,使用周期为20年,以海淀区为例(每天生活垃圾2800吨),将区内 4—5个垃圾中转站进行技术提升改造即可胜任。从项目占地消耗和资源化循环回收情况对比中可见,与集中式处理相比,分布式处理的投入效益、生态效益十分明显(分别见图1和图2)。
3.更新运营和监管模式。
一要引入社会资本从事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回收,政府转变职能,致力于制定标准、专业化和法治化监管;转变作风,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美丽北京建设,把垃圾分类投放入户,并监督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以实现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