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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光伏扶贫总投资或达1200亿元(2)

添加时间:2016-04-06 11:37:34 来源:证券日报

 

金融机构配合度不高?

 

业界寄望于通过扶贫资金帮助贫困户建立光伏系统后,光伏系统可以为贫困户提供周期长达25年左右的稳定收入来源(发电收益),以此实现扶贫,并达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换。

 

但即便如此,业界认为,要实现“2020年前,确保16个省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确保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扶贫资金的来源将面临巨大压力。

 

对此,王洪表示,资金问题需要多方面一起来协调努力。同时,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也应该给予进行光伏扶贫的企业资金支持。

 

光伏行业专家赵玉文曾就此表示,国家在政策层面上对光伏扶贫给予大力支持,但是在资金层面上,确实面临一些难题,不少金融机构对光伏扶贫项目并不看好,所以光伏企业想要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难度较大,而化解这种难题就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在中间与金融机构协调。

 

对于金融机构的支持,在今年两会上,就曾有提案中指出,“以3KW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例,价格一般在3万元左右,而通常每个地方到户的扶贫资金仅6000元至8000元。其余的75%左右需要银行融资,而现在一般银行贷款依然采取传统的工作模式,贷款的办理手续繁、周期长、利息高,从而导致部分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不达预期”。

 

因此,该提案建议,在目前政府大力推动扶贫的基础上,明确银行体系每年的光伏扶贫金额指标,且要求按15年甚至更长期限、2%至3%的年利率给予支持,从而保证扶贫工作的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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