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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拟审批4个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文)

添加时间:2016-04-06 11:23:20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项目名称:内蒙古天合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20万千瓦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包头市达茂旗达尔汗苏木额尔登敖包嘎查、阿拉腾敖包都嘎查和哈沙图嘎查境内

 

建设单位:内蒙古天合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00兆瓦,主要建设单机容量20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100台及配套35千伏就地升压站10个,本项目不单独建设升压站及办公人员生活设施,升压站及生活设施均依托内蒙古天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中海外控股有限公司)100兆瓦风电项目已建220千伏升压站(内环审[2015]26号)。总投资140760.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44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2%。取得了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定内蒙古天合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百灵庙20万千瓦风电项目符合有关规定的函》(包发改能源函[2015]38号),并取得了包头市规划局《关于内蒙古天合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20万千瓦风电项目规划选址的意见》(包规划发[2016] 39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加强施工期管理,物料堆放和运输遮盖苫布,道路洒水,避免大面积开挖。固定检修道路,道路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生活废水入化粪池,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废水排入天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升压站内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0.1立方米/小时)。

 

(3)噪声 施工期采取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举措。运营期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厂界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处理,土石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风机维修产生的维修垃圾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天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 表土、回填土堆放采取拦挡、遮盖措施,制定生态恢复计划,固定检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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