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是能源互联网的核心部件”
中国电力报:《指导意见》提出我国能源互联网的发展目标,即近中期分为两个阶段推进。谈谈您对该目标的理解。
林伯强:《指导意见》提出的这两个阶段的目标需要去行动和验证。特别在能源领域,单单技术过关还不行,还需要经济性的验证。我觉得用3年时间进行试点是合适的,现在看来至少得先走这一步。第一阶段会让大家真正认清能源互联网是什么?能起到什么作用?在能源领域的互联网是不是也像在其他领域那样发展?这些都是要在试点阶段加深对能源互联网的理解。
第二个阶段,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我认为没有太大问题。但这个目标方向能走多远,我还没有清晰的概念,因为不知道什么程度算是多元化、规模化。
但考虑到近年来技术进步很快,如果在第一阶段,即到2018年我们能对能源互联网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后,那么接下来的7年,我们便可以比较清晰地感受到能源互联网带来的影响。哪怕现在对这个目标的理解存有难度,但即使不强调“多元化、规模化”,能源互联网也会朝该方向发展。所以在典型试点阶段结束的2018年,很有必要对多元化、规模化的量化指标等问题进行界定。
中国电力报:根据《指导意见》,能源互联网利好储能发展,请您谈谈这方面的想法。
林伯强:围绕发现需求、互动、为节能减排提供动力三个方面,我觉得文件里“推动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协同发展”的内容非常重要。只有分布式问题解决了,才能带来更明显的互动。一般用户、小区的分布式或微网的分布式,这些都是互动的基础。那么如何推动协同发展,就是非常重要的。
能源互联网在某种程度上要满足清洁能源发展,因为互动肯定要跟清洁能源产生联系,这是目前能够具体看到的。若储能技术没有取得突破,清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一定会受阻。清洁能源一大问题就是不稳定,靠能源互联网可解决部分问题而不是所有问题,至少无法解决成本问题,而且目前的大规模弃风弃光并非偶然,所以分布式才是可再生能源的根本出路,而分布式没有储能则难以成大气候。
我认为,储能在清洁能源发展中必不可少,它是决定清洁能源今后发展动向的核心模块。储能技术在今后供需之间的能源互联网的互动应该是核心,它的发展值得期待。
设想一下,如果储能在技术、经济上取得突破性发展的话,对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影响意义深远。比如把厦门分成60个区,每个小区形成1个微网,专设光伏发电区和储能,还可以与大电网进行互通。我们算过,厦门大学三分之二的屋顶光伏发电,加上储能,在发用电方面基本可以实现微网自我运作。当然前提是储能技术必须可行,分布式面临的一些问题就可以从商业模式等方面得到解决。
另外,储能技术在消费侧就是要解决能源替代的问题。像如何替代石油?这就涉及电动汽车如何快速发展,它的核心问题在于电池。无论供给侧还是消费侧,储能是能源互联网的核心部件。所以,今后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关注储能技术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能源互联网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