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来源于:《DB 11/ 1202—2015》
2上海
船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来源于:《DB31/934—2015》
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