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及提供设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光伏或储能领域的专业制造或集成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
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必须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其正常运行必须的系统软硬件、中间件及备品备件等均必须是正版的具有知识产权的合法产品。
4.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5.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中国境内承接过类似3个项目,以上业绩须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6.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28日起(节假日除外)至2016年4月5日,每日9∶00~11∶30 13∶30~16∶00 (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下午14:30止(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6年4月19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