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为何需要PPP模式?
但事实上,早在“水十条”印发前,中央财政已从2007年开始对全国各地水污染防治给予了多项专项资金扶持。
财政部经建司相关负责人透露,早在2007年,中央财政设立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专项资金,支持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2011年,中央财政设立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水质良好湖泊进行生态环境保护。2014年,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和规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要求,原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整合为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预算规模为70亿元。今年,为落实“水十条”,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专项资金进一步整合转型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增至130亿元。
“当然,仅靠中央财政投入的治水专项资金是远远不够的。有了中央财政每年130亿元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再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治水中来,我国的水生态安全目标才会得以实现。这也是财政部出台实施意见的初衷。这其中,PPP模式将发挥重要作用。”该负责人表示。
他解释说,首先,在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上,PPP在水污染防治领域的推广,突出体现了地方因地制宜发挥能动性,中央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支持鼓励的思路。其次,作为一种有效的商业模式,PPP将有效理顺水污染防治领域市场与政府关系,中央财政资金有效发挥引导撬动和“种子”作用,以市场力量和社会资本为主,力推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水十条”的落实。
(本文综合E20研究院、中国财经报、中国经营报、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