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环境监管和执法信息。印发《关于2015年1-8月全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填报我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并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环保部门政府网站或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根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各省(区、市)均已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及时公开排污收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8.突发环境事件与投诉举报信息。督导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指导地方政府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运用新媒体拓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渠道,开通“环境应急”微信公众订阅号,向公众推送环境应急理论、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环境应急科普知识等。定期公开“12369”电话和网上举报受理事项处理情况,全年“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群众电话及网上举报1145件,“12369”环保微信举报收到并办理公众举报13719件。检查抽查各省级环保部门网站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
9.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修订《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案》,督促涉核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全面公开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全国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12小时均值数据。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精神贯彻落实的宣传报道,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及舆论引导机制,突出对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法规规章的解读。全年共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会20多场,发布新闻通稿169篇,组织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深度解读重大环境政策17次。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在部政府网站设立“部长信箱”,听取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制度建设
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努力建成内容丰富、信息全面、查找快捷、界面友好的服务型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重要作用。完善部政府网站“网上办事”资源整合,推进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系统平台建设,在部政府网站设置“网上办事”统一入口,基本具备行政审批项目网上预受理、预审查。正在修订《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四)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建议提案答复公开。2015年,环境保护部承办议案56件、建议386件、提案295件,共737件,占全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总数的5.2%。其中,主办件(含独办件、分办件)242件,会办件328件,参阅及转信111件。公开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复文151件,公开率达62.4%。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环境保护部主要通过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保护部公报》等媒介公开财政经费、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科技标准、总量减排、环评审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察、国际交流、突发环境事件等政府信息。
(二)公开载体
1.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公文1528篇,发布各类信息16949篇。部网站总访问页面浏览量达6.4亿次,总访问人次达7.8千万次,月均页面浏览量近5400万次,月均访问人次近660万次。部网站对热点环境问题、环境事件、环境政策法规等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环境信息,方便公众网上查询。部网站英文版同步公开部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环境要闻等信息,月均页面浏览量近736万次,总访问人次近109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