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期行动计划》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指导,按照《山东省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深化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五大举措;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生态补偿、项目限批、干部考核、责任追究五项约束性机制;注重以法治思维、科技创新和市场手段化解环境瓶颈问题,着力构建多元共治大环保格局,打造山东大气污染防治升级版。
(二)主要目标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7 年,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 年改善35%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
1.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16 年底,煤炭消费量比2012 年减少1000 万吨,到2017 年底,再减少1000 万吨左右。加强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及预警城市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重点城市制定煤炭减量工作方案,煤炭消费总量要较上一年实现负增长。预警城市加强空气质量和能源(煤炭)消耗监测,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预案。
建立健全清洁煤炭配送和监管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强化煤炭生产加工源头管控,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已建成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或群矿型洗煤厂。到2017 年,原煤入洗率力争达到80%以上。统筹规划建设省、市、县三级煤炭储运配送体系,大力培育建设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和集中统一配送。加强煤炭经营监管,制定储煤场地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依法清理取缔无照及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煤场地。燃用煤炭必须符合《山东省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相关规定,燃煤单位要建立煤炭购臵台账,载明煤炭购臵数量、购臵渠道及煤质检测信息。
深入推进散煤燃烧综合治理。发布散煤供应质量标准。大力推广应用环保型炉具。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到2017 年,设区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省会城市群禁止销售、燃用散煤。
2.积极推进“外电入鲁”
加快锡盟至济南、榆横至潍坊、上海庙至临沂三条特高压输电工程建设进度。2016 年6 月底前,锡盟至济南通道建成送电;2017 年底前,榆横至潍坊、上海庙至临沂通道建成送电。力争到2017 年底,接纳“外电入鲁”来电增至2400 万千瓦。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与利用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的居民用气和冬季供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 LNG 发电厂替代燃煤机组以及生产锅炉、窑炉,燃煤设施实施煤改气。积极协调中央石油企业加大对我省的天然气供应量,加快青岛LNG 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疆煤制气、烟台LNG、天津LNG 资源进入我省,力争形成西部气田气、海上气田气、煤制天然气、进口LNG 等多品种、多渠道的供气格局,到 2017 年底,全省天然气供应能力力
争达到 200 亿立方米。加快陆上风电建设,到2017 年底, 达到850 万千瓦。积极稳妥地发展海上风电,合理布局和规范建设生物质发电,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积极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到 2017 年,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80 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5 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75 万千瓦,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250 万千瓦。适度安全发展核电。尽早建成海阳核电一期工程1、2 号机组、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加快推进海阳核电二期3、4 号机组及国核重大专项示范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到2017 年,全省风电等清洁能源装机达到1490万千瓦。
4.积极开展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
大力推进工业节能,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积极扶持新兴环保产业发展,对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到 2017 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 年降低 20%左右,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 30%以上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继续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 年,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强度下降30%以上。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 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热-电-冷”三联供,推广使用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技术,所有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按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要求设计。2017 年底前,新建节能建筑1 亿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5000 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0 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0 万平方米。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扎实开展“禁”、“限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