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324吨;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2.01吨,氨氮年排放量为0.058吨,均满足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下达的氮氧化物 1020吨/年、化学需氧量15.58吨/年 、氨氮1.56吨/年 的总量控制指标。
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设施)措施并运行良好,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环保部门要求,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得到较好的拆除。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在公众意见调查中, 100%的被调查居民对本工程环保工作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该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要求:
1、加强低氮燃烧、废水处理等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发挥效益。加紧落实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
2、限期2016年3月底完成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的联网运行及验收工作。
3、加强噪声治理,防止噪声扰民。
4、进一步完善厂区绿化美化工作,建设花园式工厂。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