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已经于2002年提前实现欧盟关于废物框架治理目标中关于实现垃圾50%的循环利用率(含材料的循环利用、堆肥和生物处理的比例)的目标。德国联邦环境署表示,德国政府的目标是到2020年之前停止使用垃圾填埋场掩埋市政垃圾。
3德国的垃圾焚烧
德国也是欧洲垃圾焚烧发电应用最为广泛的国家之一,截至 2012年,德国境内共有 80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14座为2000年以后新建;3座为2000年以后扩建),每年减少约400万吨的CO2排放,产生60亿度的电力和14.6万亿大卡的热能。
德国2010年以后新建成的垃圾发电厂有德国大雷申市的E.ON Energy from Waste Großräschen GmbH垃圾焚烧厂(日处理垃圾595吨);罗斯托克市的EBS-HKW Rostock垃圾焚烧厂(日处理垃圾631吨);施韦特市的Kraftwerk Schwedt GmbH & Co. KG垃圾焚烧厂(日处理垃圾900吨);赫希斯特垃圾焚烧厂(日处理2010吨)等等。
德国通过制定《电力供应法》,对垃圾焚烧发电投资进行补贴。德国对电厂的补贴通常一部分来自财政收入,一部分来自政府通过发行市政债券筹集的资金。目的是通过上网电价的收益,促进私人资本进入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同时保证垃圾焚烧等市政设施持续运转。
德国目前也在加强焚烧后剩余产品的再利用。当前在德国境内的垃圾焚烧设施中,用于回收垃圾中金属物质的电磁分离装置已成为标准组件。用于回收垃圾中的铝、铜和镀铬件等高价值非铁类金属的涡流分拣装置也越来越多地得到应用,超过80%的炉渣用于建筑和道路建设。
德国执行世界范围内最严格的垃圾焚烧设施排放技术标准,特别是针对二噁英、呋喃和重金属。针对垃圾焚烧设施可能排出的废气废水,德国依靠《排放保护条例》《水法》等法律法规设定排放标准。还有德国《排放保护条例》第17条就废气中二噁英、呋喃和汞等做出了严格的限定。最近一项调查显示,德国境内所有加装烟气过滤设备的垃圾焚烧设施,其二噁英排放量已经从400克降低到0.5克以下/年,几乎是原来的千分之一。近几年,垃圾焚烧已成为德国资源再利用产业的重要支柱之一。
4德国的垃圾焚烧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