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改革拟全面铺开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大幅扩容之后,将覆盖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试点地区从之前的“少数派”一跃成为了“多数派”。
根据规划,在价格机制改革方面,2017年将是竞争性领域和环节基本放开的年份。具体到电力领域,结合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中“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精神,输配电价改革要在2017年全面推开,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的同时,也要管住中间的电网。
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及各地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进展,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管理办法,不断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企业的监管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自国资委明确将国有企业划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之后,电网的从属就一直备受业内关注。而9号文件中所提的“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又涉及到电网身份界定的问题。
对此,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前所长周大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电网是公共事业,但和公益性企业不同,电网规模巨大,需要的投资量也很大,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将其定性为公益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