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大家都看不懂,后来国家投入6000亿元推出五年扶贫攻坚计划,地方政府利用光伏扶贫的驱动力就变得特别强烈。”丁文磊告诉记者,因为国家政策支持,而且能够治理贫困,同时又节能减排,地方政府开始积极与企业接洽。
“这些项目面对的客户群体是农村老百姓,虽然企业赚钱天经地义,但不能只顾赚钱,最重要的是做好产品质量,让百姓真正受惠才行。”丁文磊认为,做光伏扶贫项目的企业应该有起码的公德心,要把好事做到实处,“不然麻烦少不了”。
尽管这并不是一门容易赚大钱的生意,但企业仍有不少收获。除了扩大产品应用市场,由于光伏扶贫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利于光伏企业争取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当地政府在推动光伏扶贫项目时,会给企业一定比例的地面电站配额,也就是常说的‘路条’。”丁文磊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就是为了拿到“路条”而做光伏扶贫,“这种现象很普遍”。
红炜则认为,无论企业的动机如何,只要能够切实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同时又利于企业自身,“这种双赢,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虽然得到政府与企业的合力推动,光伏扶贫项目却依然面临多重困境。
最大的困难是资金。光伏扶贫的初始建设投入较大。以3KW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例,每户的一次性投入在3万元左右,假设给一个自然村50户安装,总投入约150万元,其中贫困户负担40万元左右,存在较大资金缺口。
通常每个地方到户的扶贫资金仅6000-8000元,其余75%左右需要银行融资,而目前一般银行贷款的办理手续繁、周期长、利息高,导致部分光伏扶贫工作开展不达预期。
李河君建议,银监会指导金融机构出台光伏扶贫金融政策,由承建企业统一对接金融机构,解决资金缺口问题。陈康平则建议明确银行体系每年的光伏扶贫金额指标,且要求按15年甚至更长期年限、2%-3%的年利率给予支持,从而保证扶贫工作的有效覆盖。
傅军则建议采取扶贫小额贴息贷款、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运营等方式,以财政支持为主、社会参与为辅、以村带户自筹部分资金为补充,推动光伏产业扶贫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