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电力市场是良方还是毒药
据国网公司数据,限电最严重的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地区2015年仅光伏发电弃光损失电量高达40.2亿千瓦时,占全国弃风弃光电量的10%左右。
“十二五”期间,西北地区电力装机高速增长,但用电负荷增速明显放缓,其中新疆电源装机是最大负荷的2.6倍,新疆电源装机是最大负荷的3.5倍,短期内新能源发电在本地消纳已无可能,通过电力交易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利用特高压直流跨区域送出新能源电力成为了目前较为理想的选择。
对于银东跨区直接交易新能源电量仅占成交电量的20%,低于原先预计的占比40%的交易结果,一位资深分布式光伏企业高管也表示了他的担忧,“除非先供新能源,再供火电,否则都是借新能源之名,谋输出火电之实。民营企业在西北的电站规模越大,死的越快”他表示。
在市场总量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地区增加大用户直购火电电量,进一步挤占了新能源发电的市场空间,导致弃风、弃光现象进一步恶化。 据国网公司数据,2015年甘肃、宁夏用户直购电规模分别为170.08亿千瓦时、274.21亿千瓦时,占当地火电发电量比例的44%、18%。
“当地政府对于火电‘由衷’的青睐使其尽最大努力保住火电发电量,即使保不住火电发电量也要尽可能保住火电企业的利益,这也就解释了新能源企业与火电自备电厂开展发电权交易的根本初衷”,一位电网资深人士表示。
一位发电企业从业者表示,此次建立区域性的电力交易中心虽然已将电改进程推进了一大步,但跨区交易来讲对于西北地区新能源发电面临的严重弃风弃光现象似乎并没有带来太大的福音。
在去年发布的电改配套文件规定:“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被列为一类保障优先发电;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送电量被列为二类保障优先发电。”
但是,短期来看由于省级电力交易市场建设步伐缓慢,发用电计划没有全部放开,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政策效果都没有100%的得以体现。
此外,省(区、市)电力市场建设推进速度缓慢,交易机制仍有待打磨,新能源暂无法通过电力交易市场实现优先收购。
而在区域电力市场体系中,电改文件中明确要求跨省跨区送受电中原则上应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例。但实际情况是,火电仍是影响区域电力市场的交易电量和电价决定性因素,新能源企业的话语权很弱,此次新能源电量仅占成交电量的20%也从侧面验证了这一点。
未来新能源能否从电力交易市场中获益,一位光伏上市公司研究人员告诉记者,“电改相关配套落地政策还没有全部出来,如果未来能够通过直接交易解决问题是件好事,即使限定新能源发电的交易比例,光伏、风电的边际成本很低,交易起来也不见得吃亏”。
总的来说,区域电力市场在目前电改推进的情景下对缓解新能源限电问题的作用十分有限,称不上是“治病良方”。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限电问题,不仅需要公平高效的电力市场,还需要健全新能源消纳的市场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