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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两会 针对光伏产业发展的“声音”

添加时间:2016-03-08 14:27:24 来源:国际能源网

 

保利协鑫董事局主席朱共山:建议免征太阳能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

 

针对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中实际存在的土地相关税费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保利协鑫董事局主席朱共山建议免征太阳能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

 

朱共山称,上述建议是参照国家对常规火力发电基于《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政策,享受相关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同属于电力行业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环保无污染、无碳排放,更应该享受这个政策,以真正政策倾斜鼓励太阳能这样的环保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

 

晶澳太阳能董事长靳保芳:建议设立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制度

 

建议:1.由国家统一明确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对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作出明确指引与规定;

 

2.对光伏电站建设用地进行税金优惠或减免。

 

3.在投融资市场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保证投资人权益受到保护;

 

4.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前,规定电网成为分布式电站结算主体;

 

5.建立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制度:电站立项纳入建设规划的正规管理;建立分布式电站不动产产权制度;立法消除分布式电站的存续风险;建议国家认可屋顶权属并可颁发权权属证书明确屋顶产权。

 

6.出台支持政策,在“自发自用”不能完全消纳时,可以就近消纳,以提高收益;

 

7.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结合信用体系,为投资人商业评估提供有效数据;

 

8.建议地方政府成立支持分布式投资的担保公司。

 

9.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值税---光伏发电的增值税政策“即征即退50%”在2015年到期;

 

10.取消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系统备用费---在自发自用可以改为全额上网的政策中,忽略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接入企业变压器时候的系统备用费缴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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