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将发展“互联网+”作为数字福建建设重要内容,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推进原则,坚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公共服务两个维度推进,坚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理念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着力发挥互联网优化配置资源要素的平台作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加强重点领域前瞻性布局;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挖掘和释放互联网潜力活力,提升益民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各领域进一步融合发展,成为改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重要手段,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互联网+”成为引领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慧化”,经济社会运行高度网络化。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基本形成,信息社会初步建立。
三、重点领域“互联网+”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1.行动目标。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到2018年,建成150家以上互联网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向企业全面开放省内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20个以上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的平台入口、计算能力等资源,向社会开放市级以上大型科研基础设施。
2.主要任务
强化创业创新支撑。搭建创业创新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支持在软件园区、高等院校组建开源社区;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打造不少于1家互联网创业创新示范中心,推进示范创新平台互联互通,形成创业创新网络体系。建设位置、物联网、视频、多卡融合、数据应用等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为互联网创新应用提供底层能力支撑。
探索开放式创新。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推动互联网经济重点领域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盟。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构建开放式创新体系。整合“6˙18”相关技术与资源,引导建立社会各界交流合作平台,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人社厅、商务厅等(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互联网+”协同制造
1.行动目标。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为抓手,加快构筑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制造业新基础,培育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到2018年,培育省级以上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50家,力争全省工业互联网产业实现业务收入超过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