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风电资讯 光伏资讯 电力资讯 | 新能源汽车 生物质能 节能环保 | 煤炭资讯 石油资讯 天然气资讯 | 企业黄页 供求平台 | 项目审批 智能信息
风电招标 光伏招标 技术数据 | 风电投资 光伏投资 电力投资 | 风电会展 光伏会展 电力会展 | 招商园区 专题报道 产业书刊 | 网络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阅读

松山泰浩:降低收购价格带动光伏产业改革(四)

添加时间:2016-02-26 16:48:14 来源:爱中国能源网

松山:我们会让光伏发电能够根据规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定价方式。

像百万光伏电站那样的大规模电站,每个项目的成本各有不同。基本上是规模越大成本越低。因为资本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多,所以通过相互竞争,也比较容易有创新。因此,可以采用由竞争决定价格的“竞标方式”。适用的具体输出规模将在日后斟酌。假如定在“2MW以上”,为数众多的1.9MW等稍小于2MW的项目就会被排除在外,对于这条线怎么划,我们会慎重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但大规模项目不一定非要采用竞标方式,而是在设想采用可能会降低收购价格的情况下考虑采用。在某些区域,也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新进企业不活跃,没有降低收购价格的希望,就不会采用。

另一方面,住宅用实在不适合采用竞标方式。光伏发电要装在房子上的,而房子要由住宅公司来建设。太阳能电池板与照明、壁材等相同,是盖房子的一个组件,不能把光伏发电单独切割出来。也有观点表示,“收购价格可以降低,但最好能给出长期预期,这样比较容易开发商品”。这样的话,“调整范围”的方式应该有效,也就是放眼几年之后,设定降价日程表。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建住宅配备太阳能电池板将变得司空见惯,住宅公司很可能为了配备而不惜削减利润。将来随着光伏发电成为ZEH(零能耗房屋)的一部分,创新也会变得更容易,我们希望引领起这样的潮流。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