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政府免费发放垃圾袋,却不一定能促进市民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虽然社区给每户都配发了餐厨垃圾袋用以分类,但实际上住户领回去就是当普通垃圾袋使用,什么垃圾都往里装,最后还是要物业来搞分拣。” 杭州中山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处王主任说。
有专家指出,政府兜底垃圾袋并不是解决之道。垃圾分类的关键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如果垃圾袋完全由政府来免费提供,则居民会“大手大脚”。必须通过个人购买的方式,让使用者自觉减少垃圾量的产生。
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政府完全为垃圾袋埋单难以降低源头垃圾的产生量。但另一方面,如果完全靠消费者支付,对中低收入群体来说,意味着更多的成本,有可能彻底放弃分类。虽然针对该情况最有效的是实施经济处罚,但目前从实际看,这个手段又难以刚性推进,因此陷入了两难。
长期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研究的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教授表示,要想做好长期有效的垃圾分类工作,仅凭政府大包大揽投入资金并不可行。“目前我国城市的垃圾分类处理成本较高,而且部分城市还存在有利可图我就做,没利可图就不做的情况。”徐海云说。
试了15年,给个说法行不行?
专家表示,15年的试点工作至今未结束,从侧面显示了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艰难,传统习惯的顽固,民众教育的长期性和推进手段的匮乏。8个试点城市的做法虽然各有不同,但其10多年的探索可以给其他城市的推进提供经验和思路。当前应及时进行系统总结,好的做法要推广,不足的地方要弥补,为下一步的分类推广做好准备,而不应无限制地试点下去。
杭州市城管委分类指导科曹科长表示,前期的探索经验为垃圾分类地方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根据现在的垃圾分类情况,已经达到了可以通过设立相关法律来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的条件。”
徐海云认为,要做好城市垃圾分类工作,仅靠出台一部地方法律法规还不能把这个问题管住,在处理这个问题时还应考虑投入和产出比。要设定好逐步实现的目标,否则垃圾分类就容易成了形式主义。
知名环保人士黄小山认为,要实现真正的垃圾分类任重道远。“立了法不代表就超前了,关键还是要看执行得怎么样。”他同时表示,关键还是公民意识的培养。
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吴伟强表示,对于普通市民,垃圾分类应该做到激励与惩戒并重。而对政府来说,垃圾分类立法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不能照搬国外模式,更不能拍脑袋决策。决策前应事先深入研究,充分论证。一旦立法后就应照章执行,不能以各种理由推诿执行,否则公信力会遭到挑战,立法也就失去了其原本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