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竞争亟须政府出台相关规范
对于一些企业而言,低价中标或许只是一个拿到项目的“敲门砖”,真正运营一段时间后就可能会“变脸”。
上述环保上市企业负责人称,公司在投标中就曾遭遇过竞争对手低价中标的事情,他们报出的价格不到我们的一半,但是,项目运行一段时间后,就会再和政府谈判,要求涨价。
对此,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曾公开撰文指出,很多地方热衷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生活垃圾处理BOT投资运营方,在投资洽谈时,协议的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较低,项目运行后再把生活垃圾补贴调整增加也不是个别案例。
例如:某市1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协议中生活垃圾补贴费是60元/吨。项目刚刚运行几年,由于缺乏经验等因素,项目盈利状况较差,烟气排放也不达标。后来通过媒体曝光,使政府面临压力,最后政府出资改造烟气处理设备,并把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费一次性提高到120元/吨。
低价中标后,运营之中会对价格进行调整,虽然前期签订有相关合同,但是,也为调价留下空间,徐海云介绍,上述案例中的垃圾发电项目实际上已经转手了两次,企业完全可以议价卖掉。
薛涛认为,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说,肯定是愿意接受低价中标,同时,由于一些环保监管缺位,企业超标排放现象较为普遍,也让企业在低价竞标上更有底气。当然,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等项目,有其行业特殊性,地方政府不可能像对待一般企业那样容易对其关停。
“这里面实际上也是一种‘绑架’关系,投标人中标后就会‘绑架’政府。”薛涛说。
在不设低价限制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获得项目,快速抢占市场,低价恶性竞争不可避免,上述环保上市企业负责人称,低价恶性竞争的结果要么是环境服务质量打折扣,要么是政府最后被迫妥协,接受涨价,亟须政府出台相关的规范,对这种恶性竞争的秩序加强管理。
“我想规范的市场、公平的竞争,可能是新技术和确保我们(环保)工程质量很核心的问题。”王玉庆说。